黄某,今年41岁,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经济来源,每天沉迷于赌博。钱财挥霍完后动了歪念,编造各种理由,坑害女友的家人及朋友。他利用女友家认定准女婿的心理,共骗取借款37万余元,其中骗得“岳父”19万余元。
11月19日,三门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审理,以诈骗罪当庭判决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处罚金十万元,并退赔各被害人相应损失。
黄某老家温岭,读到小学四年级便辍学在家务农。2004年,他因犯聚众斗殴罪获刑三年;2008年,因犯开设赌场罪又获刑,2009年4月刑满释放。
2013年下半年,黄某通过QQ认识三门人吴某,两人都离异,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此后,黄某来到三门生活,想和吴某结婚,但对方因他没有房产而犹豫。黄某便伪造了一本房产证,并谎称该房产系人家欠钱抵押给他的。随后,他以缺少房子过户费向吴某借,吴某从朋友处周转了1.5万元。黄某拿到钱后,又去赌博了。到了2014年5月,黄某变本加厉,每次输赢都以万元计,赌输了就向别人借高利贷。
久而久之,黄某债台高筑。2014年5月至8月,黄某想到向吴某的家人“借钱”,继续赌博及支付高额利息。为了取得对方信任,他陆续编造经营雨花石生意、承包填土方工程、资金急用等各种理由,向吴某的父亲、大哥、朋友骗取借款,共计37.16万元。其中,骗取吴某父亲借款19.36万元,骗取吴某大哥借款5万元,骗取吴某朋友借款4万元。
吴某的父亲看到离异的女儿与黄某感情好,“准女婿”也经常提礼物拜访,很是欣慰。黄某为了取得“岳父”的信任,先后三次提出借款,都将假房产证放在吴某父亲那里。
2014年8月,黄某电话关机,人失踪了,吴某父亲才起了疑心,一调查,发现黄某根本没有房产。恍然大悟的吴家人只好报警。
原标题: “女婿”坑了“岳父”家人三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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