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3月1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徐红漫)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有的家长不知道这一规定,或者有的家长明明知道却不以为然。这不,今年就在玉环一连发生了两起小学生骑自行车撞伤老人的事故,而且医药费分别都高达数万元、数十万以上。
2018年3月10日下午15时多,在玉环楚门镇二中边路口,发生了一起小学生撞伤老人的事故。小学生名叫小张(化名),今年11岁,当天下午,朋友小雷(化名)骑自行车带着小张一起从清港出发,到楚门找另一个朋友玩耍,玩好准备回家,小张带着小雷现学现骑,带着小雷一路返回清港。从监控中显示,在骑到楚门二中附近路段时,因刹车不及,直接撞上了再行走中的年迈老奶奶,导致老人直接受伤倒地。据小张自己那了解到,平时停车都是以小雷跳下车直接将车后面拉住予以刹车,因为这次小雷没能及时拉住,所以撞上了。交警听了后都觉得惊呆了。
无独有偶,在2018年2月18日17时40分左右,小方(化名)今年10岁,和两个小伙伴一起在玉环市芦浦镇金山村路段学骑自行车,当经过某超市后面小路时,看到前方有行人通过采取措施不当,直接撞上了老太太,导致老人当场受伤倒地。
目前两位老人均还在医院治疗,家长们为高额的医疗费用很是伤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十项之规定,不能再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六项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十二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交警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其孩子未满十二周岁不要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否则孩子骑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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