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们注意啦!再过47天台州将进入休渔禁渔期很多海鲜都将没得吃啦!
近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关于2018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明确2018年浙江休渔禁渔时间,多种海鲜将被禁止销售。
什么时候开始禁止销售?
什么时候开始禁止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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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慌!小编带你一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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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海鲜禁止销售
在伏季休渔一周后,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
休渔禁渔时间
梭子蟹禁渔时间
时间:4月1日12时—9月16日12时
区域:北纬27度—31度沿岸和近海
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带鱼禁渔时间
时间:4月16日12时—7月1日12时
区域: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生产。
产卵带鱼保护禁渔时间
时间:5月1日12时—6月30日12时
区域:北纬28度30分—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
禁止拖网渔船及其他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的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
作业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8月1日12时
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及船敷箕状敷网(敷网)作业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8月16日12时
其它张网作业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9月16日12时
捕捞辅助船、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
捕捞辅助船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部批准同意。
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或一种作业类型两种作业方式的,只要其中某个作业仍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进行休渔。不得在休渔期间实施作业变更(变更休渔时间一致或更长的作业除外)。
休渔作业类型
4月1日12时—8月16日12时禁止除钓具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生产。
禁渔期违法捕捞
将追究刑事责任
渔政、海警、公安边防等部门将加强对捕捞渔船及捕捞辅助渔船、渔港码头、渔获物销售和利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场内经营者未按规定保存证明渔获物来源的进货凭证,未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的,市场举办者未查验渔获物进货凭证或者允许没有进货凭证的渔获物入场销售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现在严厉禁渔是为了未来更多的资源吃货们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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