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的孩子在网吧玩游戏,一般家长都会急匆匆地赶去把孩子揪回家。可是天台人陈某锋不但不反对孩子玩游戏,甚至还弄来朋友身份证带着未成年儿子去网吧和自己一起玩。然而,游戏正打得热火朝天之际,陈某锋却被公安机关带走了,从而使自己在网络里的英雄梦彻底破灭。
4月10日19时许,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到始丰街道某网吧进行日常检查,当检查至该网吧内74、75、76三台联排电脑时,民警发现其中一名上网人员陈某表现异常紧张,民警随即要求陈某出示身份证。
正当陈某支支吾吾不知所措时,坐在隔壁座位上的陈某锋主动回答:“警察同志,这是我儿子,旁边那个是我表弟,你看这是我的身份证,他们俩没带。”说着,陈某锋从口袋中拿出三张身份证并从中抽出一张递给民警试图蒙混过关。民警随即要求陈某锋出示另外两张身份证。不出所料,陈某锋手里的另外两张身份证就是陈某、陈某某上网登记所使用的身份证,但是两张身份证均不是他们本人所有。
民警随即把三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据陈某锋交代,当晚自己和儿子、表弟三人在家,觉得非常无聊,想到三个人平时合作玩游戏的时候获胜率非常高,便临时决定一起去网吧“开黑”。到了网吧,陈某因为只有17岁还没有身份证无法上网,陈某某又未携带身份证,陈某锋便立即拿出随身带着的朋友身份证为两人办理了上网登记,谁知三人刚坐下没多久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目前,陈某锋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该网吧也因未如实登记上网人员信息被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停业整顿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原标题:糊涂老爹带未成年孩子去网吧玩游戏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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