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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事后的父亲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最后误了自己女儿的一生
2017年04月26日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葛象慧 陆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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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4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赵云 通讯员 葛象慧 陆珍友)日前,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耸人听闻的是此案中,肇事司机为父亲,但女儿为了让父亲免于处罚,竟然顶替父亲,说自己是肇事者。

  你是不是和小编一样,听说这个情形的时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马某今年55岁,城北街道人。今年2月1日晚上,正是春节期间,马某饮酒后驾车回家,途经泽国镇联树村村部前路段时,与行人颜某发生碰撞。颜某伤得不轻,马某弃车逃逸。之后,颜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夜死亡。

  马某清楚自己是酒后开车肇事,将被从重处罚,于是叫女儿马某某赶到事发现场,顶替自己冒充肇事者。马某某年近30岁,大学本科学历,但出于亲情,她按父亲说的去做。当晚,市交警大队民警将“肇事者”马某某传唤到案。

  真可谓虎毒尚且不食子,然而这位父亲,为了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竟将自己的女儿推出去顶罪。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可我们的警察叔叔却不是吃素的,在马某某交代的过程中,民警发现了端倪。

  2月6日晚上,经民警通知,马某到市交警大队投案。

  经认定,马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2月7日,马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不过,马某某虽然不是肇事者,但仍不能免于刑事处罚,因为其行为已涉嫌包庇罪。2月10日,马某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马某父女俩归案后,和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赔偿给对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8万元,取得被害方的谅解。

  庭审时,父女俩对指控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特别是女儿马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悔意。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马某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最后,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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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父亲 酒驾 肇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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