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4月2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徐向道)在参与交通活动的时候,人们不论是步行还是使用车辆出行,时常会有图个方便的心里,这也是人之常情。然而并不是任何图方便都是可行的,有的时候“图个方便”不仅违背了法律,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最近有一名司机因为“图个方便”,结果被罚了5万,代价实在太高了。
4月24日下午,安徽的韩某来到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了之前在高速上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韩某手里还拿着一张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对交警反复的念叨说自己真的是后悔万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罚款5万?民警询问韩某,经过了解原来事情是这样的。3月28日,韩某(持B2驾照)驾驶自己的槽罐半挂车在温州购买了33吨的燃料油(易燃危险品)准备运回安徽老家去。3月29日凌晨2时许,车辆行驶到沈海高速往宁波方向大溪岭隧道路段,韩某知道这是危化品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过韩某心想图个方便,想从高速直接通过会比较省时间,而且这个时候是深夜,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于是韩某瞬间决定直接从大溪岭隧道开过去。
当韩某到达大溪岭隧道北洞口时,令韩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台州高速支队三大队的巡逻车刚刚好巡查经过这里,并被民警发现。事后韩某的车辆从就近出口被民警带离,并扣留到停车场。
民警检查发现韩某存在准驾不符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事后,民警将有关违法行为移交给温岭市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温岭市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第3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的规定,于4月13日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至此,韩某三项违法合计,将被处以罚款51100元,驾照被记15分,面临降级。当韩某拿到处罚决定书时,心里真的是后悔万分,当初如果从雁荡下高速绕行104国道,再从温岭西上高速,按规定避开禁行路段,也就不存在这么严重的处罚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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