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春节期间台州主城区这5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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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消息,今年春节规定的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与2016年相同,有5天时间。具体为:农历除夕前一天、除夕当天、正月初一、正月初八和正月十五,也就是公历的2017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2月4日和2月11日。
台州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了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雾霾天气,请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如有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原标题: 注意!春节期间台州主城区这5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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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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