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曾是温岭市大溪镇一家水泵厂的环保部长,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共捞了80余万元的“好处费”。近日,刘某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45岁的刘某是湖南人,在水泵厂上班时,年薪有20多万元。刘某担任环保部长,负责的业务比较多,和其他公司的接触也比较多。经法院查明,刘某“捞钱”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各种名义拿回扣,涉及3家公司,共34万余元;二是以借钱等名义收取他人财物,涉及2家公司,共5.5万元;三是提高出售方与水泵厂所要签订的合同的实际价格,抽取合同差价,涉及2家公司,共40万余元。
这些钱,都是打到刘某妻子的银行卡里的。刘某称,这张卡是用妻子的名义办的,但一直是他在用。
多家公司的负责人称,刘某以各种理由,主动向他们提出索要回扣,考虑到刘某的身份,他们只好照办。而刘某则称,是对方主动提出要给他回扣。
刘某被举报后,向水泵厂承认受贿,之后离开了。去年2月,刘某在广东被抓获。
刘某没有买房,只有一辆轿车,这80多万元都用哪儿了?
刘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25岁,小儿子还在读小学。刘某称,他和妻子关系不好,妻子曾提出离婚,他想过小儿子的抚养费问题,打算拿笔钱给妻子开药店。
刘某在水泵厂还交了个女朋友,两人交往时间不长,他给过对方钱。此外,刘某的母亲患有皮肤癌,治疗也需要一大笔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最后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原标题: 不该!借着职务之便 两年不到他捞了80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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