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拆!拆!
台州海事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司法移送+促成拆解”执法模式成效逐步彰显。近期,台州辖区又有三艘“三无”船舶经海事部门劝解后决定自行拆解。另有2人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被行政拘留。
一
6月15日至16日,台州海事局在玉环灵门水域和分水山水域连续查获两艘“三无”船舶(“浙玉机509”轮和“浙玉机810”轮)。
经查,这两艘船舶均脱检3年以上(船舶相关检验均于2012年过期),船舶状况极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海事部门行政强制扣押30天。
目前,经海事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后,船东决定自行将船拆解。
“浙玉机509”轮
“浙玉机810”轮
二
6月17日,台州海事局在椒江水域查获的一艘三无船舶(自编船名“浙临机853”)被实施拆解。
据查,该轮载重吨约1000余吨,于12日在椒江三桥桥区水域查获,涉嫌无有效船舶检验证书、船舶配员不足等多种违法违章行为,船东经海事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后决定自行拆解。
三
6月6日,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在点灯锚地水域巡航巡查时发现,陈某、陈某才两人在“永发89”轮上驾驶、操纵船舶。
经查,陈某、陈某才均未取得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沿海或内河船员职务证书(包括船员培训合格证、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及其他适任证件),不能在船上担任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以上职务,属无证驾驶机动船,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15天。
下一步,台州海事局将加强水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告知“三无”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认识到“三无”船舶的社会危害性,主动接受整改,进一步推动两船“3+1”治理模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司法移送+促成拆解)取得新突破。
原标题: 拆!拆!拆!台州海事连拆三颗海上“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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