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治水办了解到,为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缓解水资源紧缺压力,我市于日前制定了《台州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三年完成提标到准地表Ⅳ类实施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到2018年全市消除地表劣Ⅴ类水,污水厂出水标准提高到Ⅳ类水。
“目前,我市污水处理量约7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地表劣Ⅴ类水,尽管符合国家排污标准,但是处理完的水只能排入江海,无法进行再利用。”市治水办技术处负责人孔祥斌说,如何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缓解水资源紧缺,成为全社会关注和不断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各地出现水资源紧张的情况,南部地区出现河道水流不足情况。“之前,内河道的水都是由长潭水库放水作为补给,而近几年为了保证饮用水安全,除了汛期,长潭水库一般不会向外放水。”孔祥斌说,这样一来,河道就出现无水可流的情况。
2015年8月24日,台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今后全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一律要提高到准地表水Ⅳ类,并按照“先椒江、后市区;先城市、后乡镇;先南部、后北部”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全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根据研究制定的《计划表》,我市将花3年的时间,到2018年实现消除地表劣Ⅴ类水的目标。
孔祥斌介绍,今后凡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一律按照准地表水Ⅳ类出水标准排放,若达不到准Ⅳ类出水标准的污水厂,各级发改部门将一律不予立项。
原标题: 2018年,我市要消除地表劣Ⅴ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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