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10家充装公司被立案查处
2015年12月08日 来源: 台州商报 陈佳乐

  为了保障液化石油气行业气瓶等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我市在今年5月下旬开始对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昨天,记者从台州市质监局了解到,该项整治行动的结果已出炉,各县(市、区)质监部门共有200多人次检查人员参与,对所辖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全部进行了检查,查出一般问题或隐患25起,目前已全部落实了整改工作。

  市质监局特设处工作人员介绍,液化石油气充装瓶在台州的使用很广泛,目前仍有超九成市民在使用。据估计,现在台州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瓶有近200万只。

  该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特种设备超期使用、人员无证上岗等,特别是充装超期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充装瓶的有效期一般为4年,但超期瓶使用现象仍存在。”该工作人员说,如路桥等区域还比较严重,甚至还发现充装“螺丝瓶”等报废瓶,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在气瓶充装的前后检查,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充装及检查记录未按规范要求填写,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也没有按规范要求粘贴。

  在期间开展的执法抽查工作中,相关部门共抽查充装单位20家,发现重装超期瓶的有10家,目前,这10家公司已全部被立案查处。

  接下来,全市各县(市、区)将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监管,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充装单位认真按照规范要求充装,对于继续充装超期瓶等违法行为,将坚决从重从严查处,对于屡教不改的,将坚决提请吊销充装许可证。

  而台州市燃气协会也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行规民约,积极推进行业安全自律。

原标题: 10家充装公司被立案查处

标签: 化石 油气 液化 石油 石油气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