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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上瘾的84岁“老偷”终获刑
2015年05月2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5年内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次,但都因其年事已高而没有执行。没想到,在法院审案期间,他又去偷了

  2013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邱某窜至椒江区三甲街道三甲菜市场3号摊位,窃得贺恩友木耳10斤,价值人民币380元,后赃物被追回。

  2014年5月中旬,被告人邱某窜至上述菜场5号摊位,窃得王依虎莲子6斤,价值人民币228元……

  2015年5月14日,84岁的老邱再一次站在了庭审现场。早在去年12月,老邱就因“查明9次盗窃”被椒江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刑期自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2日止。然而就在缓刑考验期内,老邱又被发现了新的“盗窃史”,于是再次面临了庭审。

  老邱是临海人,家中还有90多岁的老妻和60多岁的女儿。因近年来常在椒江、黄岩、临海等地的菜市场、小商品店盗窃,且屡盗不改,如今家人们也相继与之疏远。问及缘由,老邱说是“赌钱输了,要还欠下的债”。

  据该案审判长叶华斌介绍,老邱在2010年到2014年期间,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次,但都因其年事已高而没有执行。此外,仅目前查明就有10余次盗窃的经历。2014年8月29日,老邱被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监视居住,同年12月8日被椒江法院判处管制一年。

  2014年10月28日,老邱因在2014年7月29日的一起盗窃行为,被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而椒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老邱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黄岩区人民法院的缓刑判决,与椒江法院原审查明的事实实行数罪并罚,并对此案提起再审。

  再审期间,椒江法院与台州市看守所一起,于今年5月10日在台州市中医院为老邱作了全身体检,确定其身体适合羁押后,才决定在5月15日上午宣判。但5月14日,老邱又因在黄岩一菜市场盗窃,被黄岩公安分局押送至椒江法院。审判也因此提前。

  叶华斌告诉记者,庭审现场老邱认罪态度较好,并请求“判得轻一点”。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邱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认罪态度好,部分赃款赃物已被追回或退赔,所以予以从轻处罚,但他有多次盗窃劣迹,而且原审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法庭认为。

  最终,椒江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综合考虑后数罪并罚,决定对老邱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记者张洁

 

原标题: 偷上瘾的84岁“老偷”终获刑

标签: 盗窃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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