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一盗窃团伙落网,5人获刑
本报讯(通讯员张胭镧记者张洁)天台有几个热衷门窗的“文艺贼”,从2013年11月开始,他们不仅撬汽车门窗还撬古宅门窗,仅天台县平桥街头就有几十间古老民居“惨遭毒手”。近日,天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裘某等涉案5人均被判刑。
据悉,裘某出生于1984年,20岁时就因盗窃被判刑,此后10年间,裘某先后5次进出班房,成了监狱的常客。比裘某大4岁的李某是裘某的好友,也是个偷盗老手。
2013年11月,刚出狱的裘某伙同李某重操旧业,技艺娴熟的两人只要一把螺丝刀,就可在几分钟内撬开一辆轿车的玻璃窗。裘某二人经常在凌晨夜深人静时行动,“大到笔记本电脑、现金,小到一盒香烟、几个水果,都不放过”。除了撬车窗盗窃,裘某和李某还经常偷停在路边的电瓶车电瓶,一个旧电瓶可以卖几十块钱。收废品的邓某就是因为买了这些偷来的电瓶,也一并站上了被告席。
2013年底,在朋友张某的指点下,裘某和李某开始偷乡下村落里的古宅门窗。3人白天踩点,晚上盗窃,一个晚上可以连偷三四个村落,天台平桥街头的几十间古老民居均遭毒手。张某将这些偷来的门窗卖给朋友谷某,共获利数万元。“一套6扇的木门可以卖好几千元,就这样买家还络绎不绝、供不应求。”谷某向公安机关交代。案发时,裘某等人偷来的几十扇木门石窗,已经被谷某全部转手。
经审理,法院以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以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邓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谷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原标题: 爱偷车内财物,更爱偷乡村古宅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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