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健身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强身健体在老百姓的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一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体育事业,提出了建设体育强省的目标。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体育局制定出台《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加强和促进我省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等的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扶持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扶持体育工作任务重、工作成效显著和财政相对困难的地区,重点支持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工作。
分配方式
专项资金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绩效导向、因素分配、科学规范”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市县。具体分配因素包括:
1.群众体育发展因素,占50%。主要用于补助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2.竞技体育发展因素,占15%。
3.体育产业发展因素,占15%。主要用于扶持体育竞赛表演、体育产业服务平台、体育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运动休闲、体育产业创新及品牌培育的发展等。
4.体育场地设施因素,占12%。新建、改扩建体育场馆按定额补助外,剩余资金用于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5.地方财力状况因素,占5%。根据按现行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类别档次及系数(二类六档财政补助系数),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予以补助。
6.其他因素,占3%。根据省体育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全省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工作任务一次性认定的补助。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健身计划》和省实施计划2011-2015周期的最后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助力浙江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与体育事业发展,同时,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建设“体育强省”!
原标题: 浙江加强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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