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预售商品页面,将鼠标放置在“预售规则”上,就会出现8条规则。
去年,淘宝“双十一”销售额达到了350亿元,再次刷新了成交纪录,其中台州“剁手族”们出力不少。今年的“双十一”就在眼前,想必“剁手族”们早已做好了“血拼”的准备。
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天猫以“无需熬夜秒杀、预付一小部分定金就能预定‘双十一’价格的商品”的由头早早推出了“预售服务”,即消费者预先支付部分购物款,一般是10元到50元,预订自己想购买的商品,“双十一”当天再以活动价购下。不用熬夜、不怕网络堵车,这样的活动方式自然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
但是你知道吗?参与这种“预售服务”的商品却有诸多限制:如消费者一旦后悔,预售定金无法退还;且消费者购买的预售产品也不能和其他产品一样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的服务。
记者调查
“双十一”预售,难找“后悔权”
记者了解到,今年天猫推出的“预售服务”可以让消费者享受特惠价格,一般情况下,预售商品价格比“双十一”当天还能再优惠10%,不过这些商品都有详细的“预售规则”。
记者打开天猫一家服装店,在里面看到了一件条纹针织衫。这件针织衫的原售价为689元,“双十一”狂欢价为299元,它的预售价则为269元,便宜了30元。而在预售商品的价格以及定金后面,记者看到了一个“预售规则”的字样。将鼠标放置停留在上面,就会出现一个文字窗口,里面清楚写明了长达8条的“预售规则”。
这8条规则中,有2条对消费者预先支付的“定金”做了规定: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时如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尾款开始付款后,请在要求的时间内支付尾款,若超时将自动关闭订单,且定金不予退还、赠品不予赠送。
另外,在规则中,也明确了“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这样一来,也意味着,消费者一旦下单支付定金后,就没有了“后悔权”。
天猫回应
预售商品属于新《消法》的例外情形
对于天猫给出的“预售规则”,不少消费者担心起售后问题,“网上买的商品都应该可以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吧,万一出了问题,这可怎么办?”
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天猫这样的规则违反了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不过,对于自己的规则,天猫日前在媒体上回复:“关于7天无理由退货,新消法第25条规定,除报纸、生鲜等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我们的预售,是通过消费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照订单数量来安排生产,属于以销定产,商品性质不同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同时,对于“双十一”的预售商品,我们不论在活动页面还是商品详情页面,对于定金规则、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提示是充分、明确、显著的,因此完全符合新消法第25条的例外情形。”
同时,天猫表示,除了预售商品外,其他普通商品还是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
商家无法完全免责
消费者可据情况要求赔偿或退货
网络购物由于缺少了现场确认试用的环节,导致了商品的不确定性及成本上相对的低廉。而为了追求低成本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风险该由谁承担呢?我们应当事分两面来考虑。
在正常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利享受到退货的服务,无论他以任何渠道购买商品,商家都不能因为成本低而要求相应的免责。但是民商事行为中法律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商家调低了利润,并明确与消费者进行事先明示不进行退货的情况下,如双方同意,那对于买卖双方还是应当具有约束力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也正是基于这点,规定了有约定从约定。,所以消费者在见到明示条款后应当自身谨慎抉择。
当然,商家能免去的仅仅是7天无理由退货的责任,但并不是无责任,商品的质量问题、服务问题这些商家的责任还是无法免除,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或退货。
原标题: “双十一”预售,你了解“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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