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我当时的理解是,以后跟团游,行程里只有旅游线路和景点、住宿的安排,不会再有到购物点购物的安排,如果我想去购物,可以在自由活动的时间去。”翟子佳(化名)说,8月底,她跟团去了一次泰国,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旅行社已经把我们去购物点的行程设置好,应该是纳入‘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这一条。”
采访时,记者从多位近期有跟团游经历的采访对象处得知,购物点依旧存在;自费项目也依旧存在;不掏钱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还可能会遭遇一些尴尬。
不强制购物,并非意味着不去购物点
翟子佳报的旅游团是“泰国至尊五晚六日游”,8月底的价格是3499元。“从宁波直飞曼谷,当时我还特意在网上查了一下,光往返机票最便宜的也要2000多元,所以觉得这个价钱还挺划算的。”
拿到旅行社发来的行程表后,翟子佳细细地研究起来,“我发现有4个购物点,分别是行程第三天的暹罗珠宝中心有限公司、PT城皮包有限公司,和第五天的PP土特产有限公司、金暹罗蛇药研究有限公司,规定的游览时间在60分钟到90分钟。”
“购物点是泰国国家观光局指定的,一定要去,团费才会这么低。但您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强制您购物消费,也不会因为游客不消费而进行辱骂。”翟子佳向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有这么多购物点?能不能不去”时,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听到“绝对不会强制消费”的保证,翟子佳宽了心。8月底,她和朋友一起上了飞往曼谷的飞机。
“第三天一大早,旅游大巴就拉着我们去了那家珠宝公司。一路上,名叫阿玲的当地导游一直在跟我们说这里的珠宝多么货真价实,买了多么物超所值之类的话。”
一下车,翟子佳发现,珠宝公司门外停着很多旅游大巴车,一辆接一辆,四周熙熙攘攘的人群,也都是被旅游团拉来的中国游客。
“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是新鲜的表情。至少在那里逗留的90分钟里,我没有看到有哪个游客因为不愿意来购物,跟导游发生争执的。大家好像逛得都很起劲,有少数不想买东西又走不了的人,就坐在安全出口旁边的长椅上玩手机。”
在暹罗珠宝中心有限公司,包括翟子佳在内,这个20多人的团大概买了价值几万元的珠宝。“一上车,几个导游都挺高兴的,阿玲还跟其中一个买了一对宝石耳环的阿姨说‘钱花了,买到好东西了嘛,多值得’,那阿姨也高兴地笑笑,没有一个游客抱怨,大家好像都很心甘情愿。”
到达PT城皮包有限公司之前,大巴车开得极慢,翟子佳闭目养神,耳边不断传来阿玲的热情话语。
“她就说‘这里卖的鳄鱼皮、大象皮、珍珠鱼皮的包包和腰带,都是货真价实的,其他地方买不到,质量很好很好’之类。”
目的地是一幢二层小楼,所有游客挤在二层一个面积并不大的房间里,许多穿着统一制服的泰国姑娘用流利的中文热情推销。
离开泰国的前一天,行程上的4个购物点已经走完,翟子佳却又被旅游大巴拉往2个购物点。
“一个是卖燕窝的,一个是卖乳胶床垫枕头的。导游说是我们团里有游客要求要去,在不影响行程的前提下,才拉我们去的。去完后,跟团导游还让我们一个个在纸上签字,说明赠送的这两个购物点是我们同意去的。”翟子佳说,“但整个过程里,确实没有强迫我们购物。”
后来,翟子佳算了算,在泰国的六天五晚里,两天耗在了往返的路上,剩下的四天,至少有一天耗在了各种各样的购物点里,还有一天耗在了车上——“曼谷堵车实在堵得厉害”,真正用来玩的只有两天。“泰国有特色的景点,比如大皇宫、芭堤雅的风月街,都是走马观花,来去匆匆。”
“有4个购物点。”上个礼拜,路桥人许聪刚跟团从丽江回来,采访时,他对记者表示,“没有强制购物,就感觉东西买少了,导游可能有点不高兴吧,介绍景点的时候很敷衍。”
随后,记者采访了台州市内的多家旅行社,其工作人员均表示:绝对不会强迫游客购物。
“绝对不存在强迫消费的问题,买不买都在于游客。”台州中国青年旅行社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旅游法》规定,在与游客订立合同的时候,我们会在行程里把是否有购物安排、几个点、哪家商店都写清楚。也就是说,游客在付款前都可以看到,再决定是否要参加此团。”
未参与自费项目的游客挺尴尬
9月初,翟子佳拖着大包小包从泰国回来了,“钱包彻底瘪了。”她笑笑说,“除了交给旅行社的3499元,在芭堤雅,还花800多元自费了一些项目。”
在此次“泰国至尊五晚六日游”的行程表中,有一个“天堂岛SPA中心按摩”,但旅游大巴刚从曼谷驶进芭堤雅界内,导游阿玲就推销起旅游公司的一些自费项目。
“有A、B两个自费套餐,内容就是在行程单的基础上,加了一些东西。比如800多元的B套餐,多了一场演出,SPA从一个小时延长到两个小时,在金沙滩吃的那顿午饭加餐,还多一份鱼翅和燕窝的夜宵。A套餐要1000元钱,比B套餐多一场演出。”翟子佳说,当时,这个24人的旅行团,有14个人掏钱分别买了A或B套餐,还有10个人没有掏钱买自费项目。
“阿玲收完我们的钱,就一直劝那些没有买自费项目的游客,倒也没说什么难听的话,只是一直在劝。”
20分钟后,仍然维持现状,阿玲终于放下了话筒。但是,从当天晚上开始,有些尴尬的一幕出现了。
“晚上,我们这些有自费项目的人,被大巴车拉去看了演出,看一场的由跟团导游陪着先回酒店,看两场的由另一名当地导游带着,没有自费的游客完全自由活动。”
第二天中午,在芭堤雅金沙滩吃午饭时,旅游团的24个人根据自费与否,分成了两桌。“自费的这桌,有一大盘螃蟹、深海大虾、野生鱼,还有好几种贝壳类的海鲜,很丰盛。”菜上齐了,翟子佳转头看了一眼“非自费桌”,“炒青菜、炒豆芽、凉拌鸡肉,就是很普通的菜,唯一的海鲜是一条清蒸鱼。”
这边,翟子佳和同桌的埋头吃得起劲,隔壁的“非自费桌”已经散了伙,人三三两两地向门外走去。翟子佳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几乎没怎么动,筷子横七竖八地扔着。
到了天堂岛SPA中心按摩,“非自费游客”的尴尬更明显了。“行程里的安排是按摩1个小时,自费的2个小时。”但走进按摩房后,翟子佳才意识到阿玲说的“一个小时基本什么都体会不到”是什么意思。
“进去之后,要淋浴和干蒸,但光干蒸就要求蒸20到30分钟,不然说达不到SPA的效果,这个时间也算在1个小时内。”
2个小时后,翟子佳来到集合地,此时,“非自费游客”已经在这里等了一个小时。“按了两下背就结束了,就一个穿衣服脱衣服的功夫。”一名“非自费游客”无奈地说道。
当天晚上,从风月街走出来,一车人被拉到一家饭店门口,阿玲拿起话筒说:“自费的游客还有一份燕窝和鱼翅粥,下去吃一下,没有的游客在车上坐着等一下,别乱走了。”
于是,翟子佳等“自费游客”下了车,“非自费游客”则安静地坐在座位上,聊天、发呆或玩着手机。走到前排的时候,一个跟翟子佳说过几句话的“非自费”小姑娘拉了拉她的衣角,半开玩笑似地说:“吃快点,别让我们等久了。”
事实上,行程表里藏着自费项目,是很常见的现象。记者前后联系了7位近期有跟团游经历的采访对象,得到的答案是:都被收取过自费项目的钱,从几百元至两千元不等。
9月中旬,椒江女孩李婧花5800元报了一个“单卧单飞9日西藏游”的团。“到拉萨的第三天,自费又收了1450元,看藏舞演出、吃藏民家的饭什么的,全团十几个人都交了,我如果不交,得多尴尬……”
导游坦言,主要收入还是靠各种提成
翟子佳跟团的泰国当地导游阿玲,曾直言不讳地表示,游客在购物点买东西,导游有两个点的提成。“她说自己一个月有一万元人民币左右的收入,大部分是靠提成拿的。”翟子佳说。
在台州的一家旅行社里,阿亮(化名)已经做了六年导游,以带国内团为主。几次联系,他终于答应出来说一说,为何购物点和自费项目在行程中无法回避?
阿亮直言:“现在旅行社生意不好做,团费都压得很低,为了弥补差价,旅行社把游客交给导游时会收取人头费,导游再安排游客进指定的购物点。”
而这些与旅行社签有协议的购物点,只要有游客买了东西,回扣就会落入导游和旅行社的口袋。也有购物点按人头计算,再按照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情况给回扣。“游客买得越多,回扣越多,现在的导游,不只是讲解好,还要能多卖东西,同时又没有投诉。”
至于自费项目的存在,阿亮坦言,《旅游法》出台后,“带团去购物点管得很严,现在主要靠自费项目拿提成。我们会给游客推荐自费的游玩项目,比如在三亚,我们会推荐游客玩潜水,推荐成功就按人头拿提成。”
原标题: 跟团游,自费项目与购物点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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