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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7天无理由退货”屡遭地板商家抵制
2014年09月25日 来源: 台州商报
【摘要】

  在市场环境复杂的背景下,新《消法》的部分规定却遭到了包括地板行业在内的诸多商家的否定,在地板电商领域,甚至出现部分商家拒绝、抵制等现象。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实施半年情况通报会。总局消保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新《消法》施行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新《消法》自施行以来,始终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其“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更是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然而,在市场环境复杂的背景下,新《消法》的部分规定却遭到了包括地板行业在内的诸多商家的否定,在地板电商领域,甚至出现部分商家拒绝、抵制等现象。在消费者权益和地板商家利益不断激化的矛盾中,地板市场环境该如何规范?

  自今年3月新《消法》实施以来,其中一项“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以内退货”的规定,虽然极力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却令许多地板商家异常苦恼。

  近日,市民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批地板产品,但是由于收到地板后发现与房间之前设计的风格不搭配,于是要求退货,但是地板商家以“物流费用大、地板产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无独有偶,来自武汉的周女士同样遇到了这类问题。9月初周女士在一家地板实体店订购了一批地板产品,但是当地板铺好第二天之后,周女士发现地板有些变形,于是认为地板质量存在问题,要求赔偿。但是商家认为地板变形是由于周女士拖地时水分过多导致,因此拒绝赔偿。然而,新《消法》有明确规定,针对经营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事实说明,新《消法》是站在相对理想的市场环境下,为消费者谋得最大的利益。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地板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仍然存在诸多矛盾。由于新《消法》过于理想化的规定,也使得其在地板市场上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纵使各种规定深得消费者“人心”,但其实施仍需考虑具体情况。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数量的增多,整个地板行业的市场竞争也愈来愈激烈。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部分地板企业受到利益的驱使,在生产和销售时本身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地板市场上矛盾激增。

  完全理想的地板市场环境几乎是不会存在的,然而,通过地板企业、消费者以及国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市场环境可以得到改善,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也可以得到缓解。地板企业作为地板市场上主要构成者,在生产和销售产品时,一定要本着以“质”为先的原则,从近年各种矛盾纠纷来看,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纠纷事件高达九成;尽管消费者受到相关政策的保护,但是也要充分考虑到地板商家售卖产品过程中的难处,在购买前要仔细斟酌,并且仔细地向商家询问产品信息,以确保不必要的过程产生额外的费用;而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规范市场的规定时,也要本着实际情况出发,均衡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稍微考虑到地板商家的权益。这样整个地板市场才能朝着更健康、更规范的轨道上发展。据人民网

原标题: 新《消法》“7天无理由退货”屡遭地板商家抵制

标签: 商家 地板 消法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王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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