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开车门 惹出人命案
2014年09月22日
来源:
台州商报
今年1月23日下午,包女士驾驶小型轿车从临海市小芝镇驶往乌石头村。
13时15分许,途经225省道33KM+200M处路段临时停车并开启车门时,由于粗心大意,与同方向已退休的张老师所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张老师受伤,经台州医院抢救治疗22天后,不幸于2月14日死亡。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包女士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包女士在现场报警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事故发生的事实。
近日,经临海市小芝镇人民调委会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并达成协议:包女士一次性赔付给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502800元。包女士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死者家属无条件予以协助。包女士履行赔付义务后,张老师家属就此事保证以后不以任何理由向包女士索要其他费用,并放弃起诉权。
包女士的诚恳道歉和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姿态,得到了张老师家属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为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包女士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原标题: 大意开车门 惹出人命案
标签:
车祸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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