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病死猪、黑作坊,这是在省高院昨日召开的“浙江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上,反复提到的几个关键词。
来自省高院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568件,审结一审案件541件。
审结案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461件,约占8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80件,约占15%。生效判决被告人999人。
据了解,2011年全省法院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仅14件,2012年猛增到127件,2013年上升至357件,同比分别增长807%和181%,今年1月至7月全省法院已审结此类案件211件,同比上升73%。
“一方面原因是当前我省食品安全问题仍处于高发易发期,另一方面是我省不断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促使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长周德金分析认为,经过近两年的严厉打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地沟油”、“病死猪”等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持续暴涨局面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局面。
省高院调研发现,一些犯罪分子为逃避监管和侦查,借助科技手段研制出检测“合格”的食品;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工业原材料、有毒有害添加物对食品进行保鲜、调味、着色,伪装成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难以及时被检测发现。同时,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且互联网监管相对薄弱,网络广告、网站宣传、网店兜售已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重要的销售平台,与网络售卖相伴的快递运输成为重要的流通手段。
原标题: 省高院一项调研发现:网店成为黑心食品重要销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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