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出台新规 严控会议开支
2014年08月31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台州市级机关会议分为三类,实行费用综合定额控制。对未经批准和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本报讯 我市日前出台《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明确了会议费开支范围、报销等事项,严控机关会议开支。对未经批准和未列入部门预算的会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
根据新规,市级机关会议类型分三种:一类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召开,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工作会议;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所属部门主办,下级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等参加的工作会议;三类会议,由所属部门召开,下级对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工作会议和由所属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内设机构召开,下级对口部门或所属部门业务归口管理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一类会议,500元/人/天;二类会议,400元/人/天;三类会议,350元/人/天。其他非全市性业务会议,在三类会议标准内执行。
原标题: 我市出台新规 严控会议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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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 开支 部门 三类 下级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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