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玲
“如果入住酒店,深夜房门却突然被打开,您是什么感觉?”
近日,消费者陈某到玉环县消保委投诉,称自己前几日入住玉环一五星级酒店,凌晨一点多,酒店工作人员擅自闯入其房间,发现房内有人后,拔腿就跑。消费者怀疑酒店工作人员存在偷盗行为,因而也受到了惊吓,他要求酒店给予合理解释并赔偿,双方协商无果,于是陈先生选择投诉。
接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召集酒店负责人及消费者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酒店方承认确有其事,并解释称当晚是消费者隔壁房的房客叫的服务,但新来的实习生不熟悉操作流程,才误闯了陈先生的房间。酒店方已对该服务员作出处理,但是对陈先生提出的免费补偿十晚住宿的要求,酒店方认为要求过高,无法满足。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深夜正处房客休息时间,酒店未经房客允许,擅自打开房门,窥视了房客隐私,过错明显,应当赔礼道歉,并应作出适当赔偿。
最后,经调解,酒店方同意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五晚住宿作为补偿,双方和解。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房客入住酒店后,应谨记保护自己隐私,可将“免打扰牌”挂在房门外,或将“勿扰”门铃启开,提醒别人此房已有人入住,并反锁房门,避免出现类似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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