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路桥打工的四川人彭某某,多次拨打北京市、温州市等多地报警电话,扬言要制作炸药,将其姐夫和妻子炸死。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后,对彭某某扬言实施爆炸、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2013年11月26日晚,路桥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份由台州市局指挥中心转发的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电话记录,主要内容是:“我要把他们杀掉,我要做炸药包,他们把我害得家破人亡。”报警号码为131****1602,报警位置显示在路桥区路桥街道辽洋村,而报警人在电话中并不说其所在的具体位置。
路桥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路桥派出所经专案侦查,于2013年12月5日在路桥区路桥街道辽洋村抓获违法行为人彭某某。彭某某是四川人,现暂住路桥区。
经询问,彭某某交代了于2013年11月26日晚至12月3日晚,在辽洋村联托运市场宿舍内,用号码为131****1602的手机多次打电话到北京市公安局、温州市公安局、路桥公安分局,并扬言要用化学原料制作爆炸物,将其姐夫许某某和老婆陈某某炸死的违法事实。
同时,彭某某还交代,2013年6月5日至12月2日期间,他在联托运市场宿舍内,多次发短信到托运站负责人董某某的手机上,威胁其人身安全。
彭某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鉴于以上事实,路桥公安分局对其扬言实施爆炸、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决定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
根据110接警数据统计,2013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台共接警2323749起,其中无效接警1296658起,占总接警量的55.8%。无效报警以骚扰电话、咨询、报假警为主。
“半夜的骚扰电话也有很多,多是一些喝醉酒的人打的。”路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警员说,去年12月21日至30日,短短10天的时间里,路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就接到182起骚扰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凡故意谎报警情及其他恶意骚扰拨打110报警电话者,公安机关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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