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晓霞 实习生 徐成水
昨天,记者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了解到,为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台州市本级2013年度各项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险补贴昨日起开始申报。此次补贴为我市历年来最多的一次,涉及项目多达13项,可谓是“一篮子”满满。
此次补贴申报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请抓紧将相关申请资料报到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在每年的11月底前可随时申报。
“一篮子”补贴等你来申报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冯国富说,此次补贴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租房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创业场租补贴、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
相关补贴的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和申报办法,可登录“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最新文件”栏目(https://www.tzhrss.gov.cn/zxwj/class/)查询。
为方便各类群体查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还对补贴项目进行了分类:高校毕业生请点击《关于做好2013年申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的通知》;创业者请点击《关于做好2013年申办创业补助的通知》;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请点击《关于做好2013年申办社会保险及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的通知》。
今年新增两项补贴
为了给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保障,今年我市再推“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及“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规定,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自然减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
“其中,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小于1%(含1%)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当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在1%和3%(含3%)之间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当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冯国富说,“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不得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同时享受。”
“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对市本级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3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营业证照有效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工作人员再次提醒,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申报时要一定带齐《通知》里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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