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等五部委批准,台州正式获批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首批国家级试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试点工作,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委共同开展,旨在引导金融资源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支小助微”,同时通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实现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获批此试点后,我市可获中央财政3000万元奖励资金。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励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我市紧紧围绕推进民营和小微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任务,科学确定绩效目标,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制定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台州将以此为契机,着眼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自2014年以来,我市成立了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及临海、温岭、天台、仙居、三门、玉环6个分中心,逐步实现了政府性担保机构全覆盖,同时该模式已推广复制到温州、嘉兴、金华等省内外7个地区。台州将用好国家级小微金改的金字招牌,打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组合拳,防范化解金融攻坚战实现阶段性目标,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不断加大,努力打造台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样板区,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台州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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