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款”将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成本优势与商业银行的服务优势结合起来,拓宽了政策性低成本资金进入小微企业的渠道,实现了银企共赢。如何在商业上可持续是转贷款业务面临的重要难题。其中,如何严控风险,如何设计风险分担模式等都值得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转贷款”业务已成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途径之一。
何为“转贷款”业务?“转贷款”又称“批发资金转贷”,也即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提供“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地方性中小银行合作,专门用于投放小微企业,将其政策、资金优势与商业银行的资源、人力优势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也明确提出,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
那么,“转贷款”究竟如何操作?目前进展和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待解难题?
今日,经济日报记者刊文,报道他们在国家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台州的实地调研。
降资金成本小微受益
在台州市黄岩区东城开发区绿汀路,有这样一家小微企业——浙江东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台州滴滴出行的区域代理商,该公司目前有车辆500余部,并且处在规模扩张期。
公司负责人吴波是一名“80后”,熟悉移动互联网文化,看好网络租车平台带来的新商机。“城市代理商需要给平台支付加盟费用,标准是100部车10万元,这给我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吴波说,好在台州银行总行营业部给予了他30万元额度的信用贷款,免去了找担保人的麻烦,贷款期限1年,年利率6.23%,较大幅度低于同业平均水平。
但是,吴波并不知道这笔低利率贷款的形成过程,其背后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台州市分行与当地法人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的“转贷款”业务。
“按照台州银保监分局出台的《台州市法人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开展转贷款实施方案》,转贷款利率应按照政策性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实际借款人,其所获得的转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低于该商业银行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台州银保监分局局长曹光群说。
吴波获得贷款正是农发行台州市分行向台州银行发放了“转贷款”,额度为10亿元,期限为1年,目前执行的是基准利率4.35%。此后,台州银行按照《支农转贷款借款合同》规定,向符合双方约定的实际用款人发放贷款和收回贷款。
按照农发行政策要求,“实际借款人”主要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农村创业创新者,以及其他满足普惠金融支持条件的贷款对象;贷款资金用于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以及购置农资机械设备、农民脱贫、创业致富和农村消费。
优势互补分类推进
“转贷款”作为一种新的贷款模式,连接了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与中小银行。那么,它们联合的逻辑是什么?
“将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成本优势与商业银行的服务优势结合起来,打通、拓宽政策性低成本资金进入小微企业的新渠道,实现银企共赢,并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曹光群说。
与中小银行相比,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劣势在于“腿”少,也就是说,各地方分支机构不足、人员少,但其在资金量、资金成本、评级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相应地,以小企业为主要授信对象的中小银行的优势在于服务经验丰富,掌握小微企业信息更全面,但不足之处是资金成本相对较高。随着利率市场化深入推进,这些中小银行内吸储成本增加。如果能拓宽贷款资金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则有助于调动其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其支农支小作用。
此外,由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内部也各具特色,为了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台州银保监分局还采取了“分类推进”策略。
具体来看,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与台州市法人城商行合作支小转贷款,重点支持科创型、绿色型小微企业发展;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台州法人城商行、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台州农商行合作支小转贷款,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环保要求的进出口生产、贸易型的小微企业,以及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产品服务的小微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则与台州法人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合作支农转贷款,重点支持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微企业。
“农发行与黄岩农商银行的试点合作进展良好,该行已于今年3月份向我们申请了2亿元支农转贷款,利用该资金共发放了283户支农转贷款。”农发行台州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说,其中个人贷款274户,金额19698万元;农业合作社9户,金额302万元;贷款资金用于小微企业经营的37户,金额2691万元。
“今年6月份,黄岩农商银行又重新向农发行申请了3亿元支农转贷款,农发行台州市分行已审核通过,目前省分行正在审核这笔申请。”上述负责人说。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68亿元转贷款授信在台州市落地,另有近40亿元授信在接洽、申报和审批中。预计到今年年末,台州银行业的转贷款业务将实现20家法人银行机构覆盖,合作规模将突破110亿元。
商业可持续是关键
为了保证转贷款业务能够持续、深入地推进,一个核心问题亟待解决,即如何实现商业可持续。其中,如何严控风险、如何设计风险分担模式等都值得关注。
此外,据经济日报记者了解,目前也有部分中小银行并不愿意使用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转贷款资金。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中小银行自身的负债能力较强、资金成本较低,不需要转贷款资金;另一方面,目前在计算贷款规模时存在“重复计算”。
也就是说,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将资金贷给中小银行时,这笔钱已经算在了前者的贷款规模中,但当中小银行把这笔钱放给小微企业时,又再次占用了中小银行的贷款规模,相当于算了两次,这就造成部分中小银行不愿使用转贷款资金,以免占用自己的贷款规模。
对于已使用转贷款资金的中小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如何管控?从目前的实践看,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由中小银行来承担,中小银行按照自营贷款的标准独立审查。
具体到台州银行业,根据监管要求要将有效防控风险放在首位,由政策性银行制定转贷款管理办法,选择与支农支小经验丰富、风险控制良好、资产质量真实的台州市法人商业银行开展合作。
政策性银行提供信贷资金,再由合作的中小银行转贷给符合双方约定条件的实际借款人,确保转贷资金全部用于普惠金融。
在贷前审查、贷款审批的过程中,由中小银行负责对借款企业进行筛选调查、审查审批以及资金发放,中小银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并承担企业的违约风险。
在贷后管理的过程中,政策性银行对中小银行进行贷后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中小银行负责对实际用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和回收处置,定期对转贷款业务投向的质量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双方约定的范围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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