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台州近日被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地区。第一期试点城市创建期为三年(2020年—2022年),通过试点验收后,将被授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试点任务分为共性工作(规定动作)和区域特色工作(自选动作),并根据负面清单,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可考评的指标体系。14项负面清单包括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矛盾风险化解、公共安全、党风政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6个方面,实行扣分制,以此来倒逼试点地市防范化解市域社会重大矛盾风险。
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此为契机,我市将探索具有台州地方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尤其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手段、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等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水平,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台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总的目标是,通过3年努力,确保到2022年底前实现《工作指引》相关任务要求并取得90%以上分值,确保台州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将台州打造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市和平安中国示范城市。
据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目前,我市正在细化明确各试点项目,将于近期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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