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台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台州市博物馆继续向社会公开征集藏品。
重点征集“台州历史文化陈列”所需的藏品。
一、征集范围
1.历史名人的相关物证
台州籍以及台州相关的古代至近现代名人和官员(包括但不限于朱熹、陈耆卿、赵师渊、唐仲友、戴复古、齐召南、陶宗仪、王士性、王棻、洪颐煊、王舟瑶、杨晨、喻长霖、章梫等)的古籍、手稿、来往信札、生活物件等相关实物。
2.佛道信仰发展的相关物证
魏晋南北朝至清时期的佛道造像、碑刻拓片、建筑构件、法器等,智顗、司马承祯、张伯端等高道名僧著述,以及各历史时期的宗教经典,和合文化相关实物。
3.历代书画及相关物证
历代台州籍书画家、曾客居台州的书画家、其他书画家创作的与台州题材相关的书画作品、篆刻印章、碑帖拓片等相关实物。
4.台州革命历史的相关物证
与辛亥革命、抗日战争以及台州党组织建设、亭旁起义、红十三军、解放一江山岛等台州地域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相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手稿、证件、徽章、武器等实物。
5.台州建设发展的相关物证
见证台州建设发展重大成果、重要事件的资料和实物,见证台州社会生活变迁的相关物件和凭证。
6.史前遗物
下汤、上蔡、灵山等台州地域内的新石器时期的石器、陶器、玉器、骨器等实物。
7.陶瓷器、青铜器、漆器、金银器、玉器等类别的高等级文物。
二、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台州市博物馆无偿捐赠文物和标本;
2.征购: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出售的文物和标本,由台州市博物馆给予公平合理的评估并进行征购;
3.借展:藏品所有权不变,台州市博物馆与收藏者签订借展、代管协议,设定保管期限。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捐赠荣誉
1.捐赠者个人信息、简介、捐赠事迹等将作为藏品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造册,永久记录保存。捐赠藏品用于展陈时,标明捐赠人姓名;
2.台州市博物馆不定期为捐赠者举行捐赠仪式。经鉴定有馆藏价值的,颁发捐赠证书、公开致谢。捐赠藏品价值高的,单独举行捐赠仪式,给予一定奖励。
五、联系方式
有意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介绍和提供文物的具体情况,如:名称、质地、年代、尺寸、现状、简要描述、照片及提供方式(捐赠、征购、借展)等。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征集表格。
联系部门:台州市博物馆(藏品保管部)
联系电话:0576-888698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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