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月1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李灵红 张威)为解决海岛群众审批难、办证不便等问题,优化大陈岛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相关审批法律法规,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大陈镇实施边长4米以下的户外广告审批登记制,边长4米以上的采取线上审批形式。
椒江区大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化身“蓝小二”,为岛上店铺商家提供各类服务指导,代办行政审批业务,确保证件审核、办理不出岛。岛上群众向执法队申报后,“蓝小二”们会根据门头店招的规格分别进行办理,对于4米以下门头店招(一般指单间门面,包括边长略微超过4米的),由大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登记,经审批确认该招牌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即可设置;对于边长4米以上的,大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门头店招审批所需的相关资料通过线上形式推送到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进行线上审核,经确认符合标准的及时将行政许可决定书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回执法队备案登记,及时帮助岛上群众办理审批。
“大陈户外广告审批通过登记制和线上代办,做到审批‘简、便、快’,让岛上群众商户不出岛就能完成审批办理,大大降低他们的办事成本,增加群众商户的获得感。”大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林腾表示,一是材料简化,材料收取由原来的11项删减为5项,群众只需提供《非大型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登记表》、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现场彩色效果图、户外设施设置安全责任书;二是服务便利,“蓝小二”主动送服务上门,对岛上有设置店招意向的商铺上门收取材料以及发放许可证书,让“蓝小二”和数据多跑腿换取群众商户少跑路;三是办理快捷,在原审批模式下,完成“受理、现场勘察、审核、办结”所有流程共需2-3天时间,现在改为登记制后变为即到即办、立等可取,极大地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
“一直以来,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紧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探索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改革,从‘零跑服务’到‘街长制’,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人李灵红表示,而本次在大陈岛上推行的户外广告登记制,将“群众跑”转为“主动跑”,让基层治理融合监管服务,中队现场查看、实时监督、及时反馈,实现了从末端执法到前端服务的迭代升级,实现了社会治理的精准把控和政务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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