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打响“浙东唐诗之路”文旅品牌,特面向全国开展“浙东唐诗之路”美术作品主题创作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文化馆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承办单位:
台州市文化馆
二、参加对象
知名画家,省美术家协会及以上会员,专业美术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具有美术院校硕士以上学历的美术工作者。
三、活动时间
2022年8月-10月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中国画作品,艺术形式不限。尺寸不小于八平尺。鼓励精品、巨作。
(二)主题。围绕“浙东唐诗之路”主题,展现“诗路文化带”台州段瑰丽的自然风光、浓郁的人文风情,擦亮文化名山、人文水脉、森林古道、历史遗址、名城名镇、诗路古村等诗路“珍珠”,创作一批反映台州“浙东唐诗之路”的优秀作品,打响“诗画浙江”金名片。
(三)题材。以台州“浙东唐诗之路”为主要题材,参考范围如下:
1.名山风光:天台山、赤城山、华顶山、琼台仙谷、石梁飞瀑、神仙居、景星岩、括苍山等。
2.古道水脉:南黄古道、项斯古道、始丰溪、永安溪、灵江、永宁江、椒江等。
3.历史遗迹:国清寺、桐柏宫、紫阳街、江南长城、台州府城、骆宾王祠等。
4.诗路古村:塔后村、张思村、寒岩村、皤滩古镇、高迁村等。
5.历史名人和非遗传说:司马承祯、智者大师、紫阳真人张伯端、僧一行、丰干等,刘阮遇仙、寒山拾得、济公传说、临海剪纸、黄沙狮子、仙居花灯等。
其他可扩展至有关描写台州的唐诗宋词创作的相应画意的作品。
五、活动安排
(一)征稿:
1.面向全国征稿,凡从事中国画创作的省美术家协会及以上会员,专业美术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具有美术院校硕士以上学历的美术工作者都可以参加。将参赛作品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经专家组初选后,再寄送原作参加评选。10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
2.本次活动设一等收藏作品4名,收藏费3万元;二等收藏作品8名,收藏费2万元;三等收藏作品12名,收藏费1万元。入展作品40件,不发收藏费。所有收藏作品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收藏,并发给相应的收藏证书。入展作品由组织方颁发入展证书。
3.收藏、入展的作品参加展览、入编作品集。入展作品展览后退回,未入展作品评选后退回。
4.美术家过去创作或参展的作品,符合本次活动主题的作品可以投稿。
5.有意向参加征稿的作者可以报名参加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于近期组织的“浙东唐诗之路——美术创作采风游”,组织方给予补贴。联系人:台州市文化馆王贻正,联系方式:0576-81820021。
(二)约稿:由组织方定向邀约省内外知名美术家来台州采风。7月,确定邀请画家名单,赴台州各地写生创作。9月27日前交付约稿作品。
六、展览
拟于2022年10月在台州举行“喜迎二十大 同绘共富路”浙东唐诗之路美术作品主题展。展出作品80件左右。
本次活动所有收藏、入展作品汇编《浙东唐诗之路主题美术作品集》。
七、评审
参照浙江省美术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和台州书画院收藏制度,成立不少于三人的美术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征稿、约稿作品进行评审,在专业、学术上对活动予以指导和作品质量把关,提供业务咨询和建议。
在项目经费许可范围内,根据美术家的成就及艺术价值,作品的规格、类别材质和等级,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签字确定约稿作品收藏费用建议,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最终确定支付费用。
八、其他
(一)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组织方对入展作品具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收藏单位对收藏作品具有版权和所有权。
(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启事解释权归组织方。
(四)有兴趣参加活动的美术家们创作素材可通过“台州文旅”公众号、视频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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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活动联系人
浙江省文化馆 鲍海斌 联系方式:0571-87021200
台州市文化馆 王贻正 联系方式:0576-81820021
作品收件人:王贻正,收件地点:台州市广场中路58号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征稿收件截止时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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