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奚某媚(38岁,临海人)携带女儿陈某某(7岁,临海人),在明知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临海需要被隔离管控的情况下,故意不向所在街道申报,并在奚某娜(40岁,临海人)、高某(49岁,临海人)的协助下翻下高速,逃避检查进入临海城区。
目前,奚某媚等4人均被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临海市公安局已对奚某娜、奚某媚、高某等3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
疫情防控无小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坚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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