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台州检察机关首份知识产权白皮书。近年来本地知名商标渐成侵权目标,2020年以来有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个国家地理标志(“大陈黄鱼”“三门青蟹”)的商标权遭受侵犯。
椒江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依法办理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仙居市、天台县、三门县这七个县(市、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据白皮书显示,2018至2021年,该检察院共受理七个县(市、区)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92件,高质量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获评2021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位于路桥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风机行业龙头企业。被告单位安徽某公司是亿利达公司经销商,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安徽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刘某某擅自使用亿利达商标生产、组装风机整机销售,违法所得21000余元。
这是台州市首例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被侵害案件。办理过程中,椒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刘某某同意赔偿亿利达公司15万元并登报道歉。双方签署了赔偿谅解协议,大大加快了诉讼进程,有效节省司法资源。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针对涉食药环、生命健康、地理标志等民生领域,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同时依托政法一体化系统,畅通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诉前合理赔偿机制,协同推进产权保护。”椒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昊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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