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台州市地方标准《巾帼志愿管理服务规范》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在台州全市范围内实施,该标准为全省首个巾帼志愿管理服务市级地方标准。
作为全省妇联系统首个巾帼志愿服务相关的地方标准,该地方标准由台州市妇联提出并归口,由台州市妇联、市文明办、路桥区妇联联合起草。在经历立项论证、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标准报批、公示、审批发布等系列程序后形成终稿。
《巾帼志愿管理服务规范》对台州市巾帼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负责内容、服务流程、组织管理、巾帼志愿者管理、激励评价等内容作出了规范化陈述,是对巾帼志愿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和细化,相关参数指标的制定基于台州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和《台州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具有典型性和可操作性。
巾帼志愿服务是由全国妇联发起,各级妇联负责组织实施的,依托镇(街)、村(社)建立起来的一项活动。巾帼志愿服务是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延伸工作手臂,构筑社会化、开放式妇女工作格局,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重要举措。
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解决台州巾帼志愿服务面临的社会支持缺位、服务质量难保证等问题,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全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利于加强巾帼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台州市巾帼志愿者组织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打响台州市“和合姊妹”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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