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1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朱洁楠)5月31日下午16时,一幕场景令人咋舌。只见数名工人全副武装,带着帽子、口罩和手套在玉环市玉城街道后蛟村某再生资源回收厂内不停地分拣着满地的垃圾。他们分拣的既不是值钱的可回收物,也不是有害垃圾,而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5月31日上午10时,该公司张师傅驾驶着易腐垃圾收运车将垃圾运送至玉环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却因为收运车辆垃圾未分类遭到拒收。经过检查,车内装载垃圾八成为其他垃圾,剩余两成为易腐垃圾,使用的收运车辆与装载垃圾不符,且分类不精准,伟明公司工作人员随即停用该公司的门卡,要求其立即整改,并重新向主管部门申请门卡。
张师傅所在的公司系浙江某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公司,2018年入驻玉环,承接了玉环10个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当日运送的垃圾为近一周该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面对拒收和混运的事实,该公司负责人只好临时租赁了后蛟村某再生资源回收厂的场地,当场进行二次分拣,随后将该场地打扫干净。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保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分类接收和处理生活垃圾。
另外,《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时间将生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地点,或者将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针对浙江某垃圾分类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违法行为,目前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人员已经介入调查,由于混运的行为,该公司或将面临大额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实施后,居民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或将面临200元-2000元的罚款。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到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需要广大居民的配合。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好垃圾分类,保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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