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次我们回头看,发现你们店里还是没有按照要求在这些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上张贴标志标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也没有进行清洁,生活垃圾也没有实施分类投放。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我们拟对你们进行立案查处。”近日,温岭松门中队组织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回头看”行动。
自今年3月份以来,松门中队对天竺中路、锦园路、育英东路、迎宾西路等重点路段的餐饮店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专项检查,主要从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是否齐全、分类标志标识是否正确、生活垃圾有无存在混投混放、厨余垃圾处置是否规范等方面开展。对第一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温馨告知承诺制度,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告知整改内容,并让经营者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好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尽的职责。
执法人员入店进行垃圾分类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耐心地向店家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执法人员向店家一一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事人书面承诺限期完成整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截止4月底,共对154家餐饮店第一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专项检查,发放《告知书》154份、主题宣传资料380余份。
每一家餐饮店检查一遍后,都不定期地进行“回头看”,重点看前期提出的整改建议是否到位,着重检查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是否真正履责到位。目前已对67家餐饮店进行复查,复查发现,绝大多数餐饮店基本上能够遵照规定履行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同时发现整改未到位或者未履行责任的有25家,主要集中在垃圾收集容器为按规定清洁、维护、未张贴标志标识、生活垃圾混投等方面。目前,已对该25家餐饮店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首违不罚,是松门中队今年垃圾分类执法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指在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中,对发现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且当事人书面承诺按期整改到位,经复核通过后,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一项执法手段。
“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是我们践行‘721’工作法,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给予轻微违法者改正的机会,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刚柔并济,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领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松门中队负责人李妙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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