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四川省发布《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确定全省900个集体、1400名个人为拟表彰对象。
其中,台州2个工作组、3名个人拟获表彰。
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评选推荐工作部署,经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逐级推荐,省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确定全省900个集体、1400名个人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表彰对象和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12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28—86600109、86603071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新时代广场北打铜街8号
邮政编码:610017
四川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台州市椒江区赴峨边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工作组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玉环驻四川省茂县扶贫协作帮扶工作组
先进个人
蔡 鸿 四川省松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青云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黄岩区头陀镇党委委员
吴永平 四川省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滕新生 四川省旺苍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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