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为做好《条例》贯彻落实,仙居县分类办持续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
图为《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资料
近日,仙居县分类办工作人员进小区、进市场、进商超、进单位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发放《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页和小礼品,进学校开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主题班会、张贴垃圾分类宣传页,普及推广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落实小区物业公司、学校单位、商场、商铺、餐饮服务经营者等各类主体要落实分类投放责任,告知相关罚则,本次共发放了3000多份宣传折页,普及群众4000多人。
进商超宣传
进小区宣传
进学校宣传
进市场宣传
接下来,分类办将持续多角度多形式推进《条例》宣传工作,包括“普法讲堂、公众号宣传、线上竞答”等方式,发动街道、社区、单位、学校自发学习《条例》知识,为2021年全民参与分类营造良好氛围,助力我县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垃圾分类关键之年,坚决打赢生活垃圾分类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我们全力以赴,我们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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