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实施新国标之后,生产和销售都越来越规范,但是也有些商家,为了牟利,竟然购买外地已停止使用的备案登记号牌悬挂在超标电动车上,再售卖给消费者。近期,台州交警部门查处了多起类似的违法行为。
请输入图片描述
请输入图片描述
在椒江街头,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路面巡查的时候,发现路口停着一辆轻便摩托车,挂着丽水青田号牌,而且这号牌还是备案登记牌,这就比较异常了。
后续一调查,车主是在椒江一家名为“台铃电动车”车行购买的,车牌也是车行提供的。
1月15日,台州交警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车行进行了突击检查,果然查出了问题。
请输入图片描述
只因轻便摩托车车主需要考取驾驶证,并且要到车管部门申领牌照,车子就不太好卖。车行老板就购买了其他地区的备案登记牌,以电动车的名义将车辆卖给消费者。
根据调查,车行老板在去年4、5月份时,通过另外一家电动车车行购买了15副来自青田的备案登记牌,至7、8月份,这些号牌随车全部卖出。
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指导员毛斗顺介绍,由于该车行买卖车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依据《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二十三条第一款,车行老板面临罚款2千—2万元的行政处罚。
请输入图片描述
无独有偶,在路桥,前段时间,交警部门也查获了类似的违法行为。车主李某在去年的8月20日,在路桥蓬街五星钻豹车行购买了一辆轻便摩托车,悬挂的也是青田备案登记牌。据李某的说法,他在购买电动车时,老板并未告知他购买的这辆“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而且因为在店内这辆车就已经挂了号牌,当时图省事,就直接购买了。
直属三大队蓬街中队副中队长何志聪介绍,通过调查,这家车行的这些青田备案登记牌,车行老板通过温州的销售人员,以130元/副的价格购买的,一次性购买了10副。“把机动车当成是非机动车卖给消费者,这个是不允许的。所以我们处罚的是他利用这个牌照,让消费者误以为它是非机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他本质上属于欺诈行为,不过这欺诈行为是通过买卖电动自行车牌照引起的。”
同样,这家车行由于涉嫌买卖电动自行车号牌,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2千—2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交警局宣传科副科长杨栋栋介绍,自2020年7月1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后,对于这种违规登记号牌出现在路上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台州交警部门主动部署路面巡查,严厉查处。
也提醒消费者,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前,对于一些超标电动车,设置了一个过渡期,已经上备案登记牌的电动车,车辆使用期限可到2023年1月1日,但是备案时间早在2019年5月31日前就已经结束。
警方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后,请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上牌手续,切勿在车行卖家那里直接购买过期等不合法的防盗号牌作为车辆号牌。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