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从省公安厅110互联网报警平台开通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浙江110”互联网报警平台于当日在全省开通,并首先在微信上推出报警小程序。作为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化报警服务供给的一项便民举措,互联网报警能有效满足群众在不方便发出声音、说不清位置等特殊场景下的报警需求,是110传统电话报警服务的自然延伸。
2019年底,省公安厅开始筹建“浙江110”互联网报警平台,今年11月,在绍兴、丽水2市试点运行。试点以来,两地共接互联网有效报警73起,并进行了有效处置。
开通110互联网报警平台后,在浙江省内的群众可以通过该平台向当地110报警服务台发送图片、文字、短视频进行报警,与原有的拨打电话、短信报警相比,其最大优势是能传送视图资料,操作隐蔽,有利于保护特殊场景下的报警人,拓展了110报警服务覆盖面。能更有效应对以下三种情形的报警需求:一是听力以及语言障碍人士遇到紧急危难时;二是在遭遇不法侵害又不方便电话报警时;三是遇到危难不清楚自身所处位置时。
110互联网报警平台利用当前成熟的互联网位置服务和多媒体交互技术,为准确判明警情性质、快速调度警力提供便利,弥补以往报警服务受理中的短板。比如平台的快速报警模块,群众报警后,能自动推送报警人位置等警情要素,以此为技术支持,传送给110的位置会比以往更加准确,上传报警资料更为便捷。
警方提醒,互联网报警是110电话报警的辅助手段,网络容易受各种环境因素影响,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直接用电话拨打110进行报警。
“浙江110”微信报警小程序简介
01 点击“语音报警”
可以直接跳转拔打110进行电话报警。
02 遇到电信网络诈骗
可以在“非接触性诈骗警情登记”一栏上传相关被骗信息,进行报警。
03 发现的一些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线索
可以在“违法犯罪举报”一栏进行举报
04 打110电话报警说不清位置时
可以点击“位置上传”,将自己所在位置发送给当地110报警服务台。
05 点击“快速报警求助”
可以快速获取自己所在位置,录入内容、照片等信息后发送给当地110报警服务台报警。
使用“浙江110”微信报警小程序
注意事项
01
使用“浙江110”微信报警小程序需要实名认证,为了确保您随时使用,建议您提前用微信搜索添加“浙江110”微信小程序,并进行实名认证。
02
每次上传的照片最多8张,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15秒,超过则无法上传。
03
互联网报警后,要在我的报警记录中查看该警情是否“已接收”,只有显示“已接收”方能确认报警成功。
04
如果“消息”界面有红点,要及时查看,可能是警方有消息回复您。
“浙江110”微信小程序报警须知
01
互联网报警是110电话报警的补充,网络容易受各种环境因素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您直接用电话拨打110进行报警。
02
只受理在浙江省内发生的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案件或线索报警。如果您在其他地区,请直接拨打当地110报警。
03
使用本系统进行报警时,为方便警方快速处置,请您务必提供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开启定位、录音、相机等权限,否则无法使用报警功能。报警后,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和平台在线实时联络。
04
请如实填写报警内容,上传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将被系统自动记录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务必真实、有效。
05
您提供的信息,公安机关将按规定予以保密。对乱报警、报假警等谎报警情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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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各级公安110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每天24小时连续不间断奋战在急、难、险工作的第一线,扎实做好110接处警工作,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平安浙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从省公安厅情指中心了解到,全省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各类有效报警1260万余起,其中违法犯罪案件类报警110万余起,交通事故类报警470万余起,纠纷求助报警370万余起。出动警力2090万余人次,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万余名,救助伤员近3万余名,救助群众60万余名。
一年来,全省接处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也面临挑战,其中,无效、骚扰报警占比仍居高不下。2020年全省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无效警情970万余起,占总接警量的43.5%,达总接量的四成多,特别是骚扰电话有96万余起,极大占用了宝贵的报警话务、处警警力等资源,也使真正处于危险境地的受害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直接危及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今年拨打10次以上的同一个骚扰电话有3768个,其中最多的一个拨打了9000余次。为保障“110”这一“生命通道”的畅通,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了对恶意骚扰110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报假警或拨打骚扰电话等行为案件1880余起,依法查处1180余人,批评教育1510余人,起到良好震慑作用。
警方呼吁:110报警服务是宝贵的公共资源,不能随意挤占,对报假警或拨打骚扰电话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不属于110报警范围的事项,请广大群众按照职能部门的职责,正确选择热线受理渠道,如可以直接拨打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等相关公众服务号求助。
受理报警求助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交通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六)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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