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9月17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林仲赟 郭建宏)近日,玉环大麦屿街道一民办幼儿园领取到了一张由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发的垃圾分类“罚单”。该单位在辖区执法中队在开展专项回头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而被给予罚款500元整的处罚,这也成为当地首起以单位为主体开出的垃圾分类领域正式罚单。
三类垃圾“混合入桶” 专项检查违法情况初现
据了解,该幼儿园(某某阳光幼儿园)位于大麦屿街道铁龙头社区兴港西路,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建造,园内环境美观、设施新颖。今年7月,辖区中队广泛开展单位机构的垃圾分类专项检查,该园厨房分类不到位的现象却首次浮现在了执法队员的视线。
“厨房的垃圾桶内,除了投放有蔬菜边角料,还混杂着塑料袋、玻璃罐、铁质瓶盖等物品,认定存在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以及可回收物三类垃圾混合投放的情况。”该中队负责调查队员说。对此,该事件开启了立案调查环节,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轮“回头看”跟进 易腐、其他未分领“罚单”
8月下旬,在针对前期专项行动开展二轮“回头看”中,垃圾“混投”问题仍未整改,或是“死灰复燃”。 队员发现园区厨房内桶内仍投放着塑料袋、蔬菜边角料、纸张、蛋壳等几种杂物,分别属于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混合投放的问题仍未完全得到整改。
“现场的垃圾都是我们厨房厨师做菜时丢的,我知道垃圾分类,但监管的这个意识还没有,还没养成去检查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习惯。”配合执法中队作询问调查的张姓负责人表示。
跨时近两个月 首家“吃罚单”单位出现
后经进一步调查询问,当地主管部门认定该机构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事实。近日,执法部门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其表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8日开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机构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统计,截至8月,该市累计通过一般程序立案查处该领域违法行为80余起。该案件的查处,该教育机构也成为了当地首家因垃圾分类问题而领到正式“罚单”的单位机构。也标志当地“垃分”执法对象从个人、个体户拓展到了单位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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