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台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根据该《方案》,到2022年,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将全面完成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3%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7%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全市幼儿园教师持证率基本实现全覆盖;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占比达到98%以上。
“学前教育是我市教育的一块短板,有关部门将从多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昨天,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
未来几年,台州将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个性化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积极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确保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将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关注度高,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幼儿入园难题。”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对已建成装修的配套幼儿园,要按照规定移交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各地在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没有达到50%之前,要将新增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是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力量。《方案》为其健康发展指明方向,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相应地,监管方面也将得到加强。换句话说,今后我市将严格落实社会资本投资办园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对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要求原则上应取得一级园资质。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同时加强价格监测,遏制过度逐利的高收费行为。
《方案》对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也作出规定,对远景目标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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