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2020年文旅市场服务警示第1号,提醒市民当前旅游市场的“温柔陷阱”。
警示中提到,近期,台州市发现有组织和个人在以5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向商家推销云南昆大丽双人游“享体验卡”,面值为4680元。
据称,该卡为云南省商会和云南省政府共同推出,台州市民只要在商家处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即可获赠该卡或以极低的价格购得该卡。
与此同时,市民如需参加该旅游行程,还要缴纳300元押金,自己承担来回交通、保险和导游费用,明确要进三家购物店,若中途离团,未走购物店或只走一个购物店,组织方将收取每人800至1200元的损失费。
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据调查,该组织内部收客标准的年龄范围为28岁至62岁,超出范围则不列入销售业绩;对同一地方游客须打散拼团,拒绝接待记者、珠宝商、新闻媒体和旅游同行,一经发现将终止行程。
低价、购物、散拼、年龄差别、拒接对象的背后,又埋藏了什么样的“温柔陷阱”?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台州市发布警示——
包价旅游为旅行社专属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经营。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同一团队中,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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