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台州市商务局获悉,为繁荣夜间经济、培育壮大夜间消费新热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省商务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台州将申报2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此外,台州市还将建设9个市级夜间经济集聚区。
近日,我省出台《通知》,将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加强夜间经济整体规划布局、打造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创新夜间经济业态模式、提升城市综合配套保障水平、优化夜间营商消费环境等。
台州市将从9个县(市、区)选出最符合条件的两地,申报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
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据介绍,首先,申报城市服务业要发达,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公共服务便利完善,交通网络高效便捷,夜间营商环境优。其次,申报城市消费市场活跃度要高,消费升级势头好,数字生活新服务蓬勃兴起,商圈人流密集。再者,申报城市原有夜间市场就得繁荣,夜间消费客群广,消费意愿强烈,夜生活特色集聚区城市发达,业态多元。
“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排摸情况,将从9个县(市、区)中选出两地上报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市商务局副局长贺文清表示,另外,还将确定9个市级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名单。
往后,台州还将围绕夜间经济激发行动,在各地商圈、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开展“夜购、夜游、夜食、夜娱、夜学、夜练”等6个主题活动,让烟火气惠及更多商家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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