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人行道违法停车
温馨提醒的通告
自去年5月10日起,我区开始实施《椒江区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十条》新举措,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了群众好评。但在实施过程中,不时有群众反映“人行道违法停车温馨提醒:人行道违章停车每年可有三次温馨提醒,经提醒,及时驶离的免处罚”的举措,在方便部分驾驶员停车的同时,扰乱了人行道的通行安全及周边秩序;尤其在部分重点路段,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根据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台州市“多城同创”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0日起,取消《椒江区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十条》中的“人行道违法停车温馨提醒”内容。其余九条“便民服务”举措继续实施。
今后,我们将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及广大市民需求,继续推出更多便民举措,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献言献策,一起将“台州新府城”建设得更加美好。
附:椒江区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九条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椒江区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九条
(一)设立时令水果自产自销点:在主城区设立三处时令水果自产自销点,农村的时令水果自产自销点由街道、村居自行申报,自主管理。
(二)设立便民服务点:设立补鞋、补衣服、自行车修理等便民服务点。
(三)设立护学岗:在城区范围内设立校园综合行政执法护学岗,严管上学、放学期间违章停车、散发小广告、流动摊等现象。
(四)爱心送考服务:在中考、高考期间,所有行政执法车全部提供爱心送考服务,招手即停。
(五)公共停车位夜间免费开放:非商业区又是居民小区集中区域的公共停车位,实行夜间免费开放。
(六)门头店招报备制:按照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导则要求,非主要街路和背街小巷的门头店招免审批,实行报备制。
(七)经营事项一次性告知:在“六小行业”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时,一次性告知排污、排水、排气、广告审批、占道审批等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八)审批代办进小区:统一收集物业小区需要办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审批事项和材料,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代办。
(九)送证上门服务:商户办理的行政执法许可文件,需要代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送证上门或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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