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校长,明知道用现金向全体学生普发营养餐补助不符合规定,却没有及时纠正,造成区财政扶贫资金损失。这次给我的教训实在是深刻……”黄楚根懊悔地说。
事情源于一次扶贫专项检查
2019年7月,台州市黄岩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区教育局教育资助管理工作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查看相关资料时,检查组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上垟乡中心小学2017年春季学生数403人,有402人享受营养餐补助,享受比例99.75%。2018年春季学生数362人,有361人享受营养餐补助,享受比例99.72%。
检查组在区教育局核对营养餐补助发放数据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育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营养餐资助对象有明确的要求,难道学校的学生都是低收入家庭?还是另有隐情?
为此,第四纪检监察组随即成立核查组,来到上垟乡,随机走访学生家长,乡政府和村里的工作人员,排摸营养餐补助款发放情况。
“2017年3月,女儿从学校拿回一张营养餐补助申请表,让我们到村干部那签字审批,再到乡政府盖章后交回学校。据我所知,我女儿全班都有。”一名在外地开美容院的学生家长跟核查组说到。
“凡是孩子在中心小学读书的,都拿着营养餐资助表到我这里审批,再到村委会盖章。村里及周边村的学生基本人人都享受。”上垟乡湖滨村村干部陈某说。
通过实地走访,核查组发现,上垟乡低收入边缘家庭较多。
2015年
学校以困难家庭难以界定为由,对营养餐资助对象进行放开,部分未符合低收入家庭、五保供养的学生也开始享受营养餐补助。后来申请补助对象越来越多,
2017年
学校不再考虑学生家庭的真实经济条件,只要家长提出申请,经村、乡两级盖章后,就通过审核。
“当时营养餐补助是如何发放的?”核查人员问道。
“营养餐补助是2017年开始领的,一学期500元。”一位学生家长回答说。
核查组还发现,学校营养餐补助款存在现金发放的现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一日一餐”制来获取营养餐补助,即学校每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5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且明确规定学生营养餐补助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以购买零食冷饮的方式替代,不得采用对被资助学生构成歧视的供餐方式。
为什么学校要放开营养餐资助对象呢?营养餐补助款明文规定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学校又为何这么做?
核查组了解到,上垟乡中心小学有两个校区。中心小学校区有食堂,但大部分学生没有在食堂用餐。小坑小学校区没有食堂。在学校食堂用餐的学生免费享受营养餐,不在学校食堂用餐的以一学期500元的现金发放。
随后,核查组找到上垟乡中心小学校长张煜昕。
“我在2018年春季开学后开始部署营养餐补助工作,当时听了学校财务的汇报后,没有了解相关政策,糊涂地按照之前的惯例做了,现在才知道这不符合规定,都怪自己不够重视。”面对核查组,张煜昕诚恳地承认错误。
同一时间,另一组核查人员到区教育局基建科向时任上垟乡中心小学校长黄楚根了解情况。
学校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指定配送企业采购食品
“学校为何超范围发放营养餐?”核查组人员问道。
“我当时认为如果财政有钱,所有学生都享受营养餐也是好事,就没有和民政、扶贫办等部门对接,只要经村、乡两级盖章后的表格,都交到局里去了。在任期间未正确履行校长职责,对此我负有主要责任。”黄楚根后悔不已。
在核发环节,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片面认为营养餐申请已在基层经过多级审核把关,上报数据就是真实可信的,在审核中流于形式,最终导致违规发放问题的发生。
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上垟乡中心小学在学生营养餐补助中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54.25万元、超范围发放33.54万元。
最终,黄楚根、张煜昕因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营养餐补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台州市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对违规发放营养餐等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对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诫勉谈话,对村主要负责人及党员干部享受营养餐补助问题进行约谈。此外,督促区教育局部署开展教育资助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区营养餐资助对象重新调查核实认定,要求学校根据区扶贫办、民政局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申报,进一步规范营养餐资助对象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坚决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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