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11时35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9号
一、临海目前生活物资充足,能保障市民生活需要;
二、菜场、超市等各类物资采购场所均正常营业,同时实行电话预约配送,可随时送货上门;
三、对每家每户发放通行证,市民可凭通行证驾车外出,保证购物出行方便。通行证今天内将发放到位。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理性购物,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现将各商超24小时预约电话公布如下
1.华润万家,联系电话:85470590;
2.世纪联华,联系电话:89587188;
3.三江超市,联系电话:85138020;
4.联商超市颐高店,联系电话:85161586;
5.联商超市远洲店,联系电话:85222889;
6.耀达大厦,联系电话:89118865;
7.耀达回浦店,联系电话:85225227;
8.耀达大洋店,联系电话:85131907;
9.耀达鹿城店,联系电话:85157031;
10.大田朝阳购物 ,联系电话:85653666。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2月5日10时13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8号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全市范围内全面管控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出行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目前,临海市生活物资储备充足,完全能够满足临海市居民生活需求,请广大市民有序采购。市政府将持续全力保障民生物资正常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二、广大市民外出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每户家庭凭小区(村庄)出入证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一级严防村除外)。
三、对市级以上指挥部办理发放的各类通行证或通行证明,各地必须予以认可,不得阻拦。
四、涉及120急救、公安执勤、消防应急、油品、邮政、运钞、危废处置、环卫、通讯、电力抢修等特种车辆无需通行证,一律予以通行。
五、各地务必确保物资运输通畅,市场秩序平稳,同时加强督查检查,对违反通知要求、擅自阻拦物资运输的,将严肃追责。
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有序出行。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2月4日23时34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6号通告
根据《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2号令》要求,按照严防村分级标准,结合各村疫情发展情况,确定临海市第二批严防村,具体名单公布如下:
一级严防村(6个)
杜 桥 镇:横岸村、西坑村、汾东村、河东村
白水洋镇:埠头村、上元地村(新增)
二级严防村(7个)
大洋街道:六角井社区
古城街道:花街小区(新增)
大田街道:大田刘村(新增)
白水洋镇:灵洋小区(新增)
永 丰 镇:董岸村(新增)
涌 泉 镇:后泾村(降级)、塘头村(新增)
根据《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2号、13号令》规定,对分级严防村人员管控进行升级管理:
1、一级严防村按原标准执行,生活必需品统一配送到村,每户家庭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口罩到村内采购;
2、二级、三级严防村升级到全封闭管理,全面限制人员出入(村民就医、疫情防控和保障公共事业岗位人员除外),一律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口罩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3、其他管控要求按《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2号令》执行。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7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限制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12时起,全市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1.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或员工卡等);
2.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3.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需持有上级通行证);
4.持有临海市疫情防控人员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
二、运送待产孕妇、生病就医人员的车辆,乘坐动车等交通工具离开临海的旅客(需凭旅客订票记录)车辆,以及自驾离临的车辆,由路面现场执勤人员确定后,允许通行。
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处理。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四、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22时54分:
天台县关于要求对来自温州人员及时
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通告
(第9号)
为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防控要求,鉴于温州发病率持续上升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温州来天台人员的防控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要求以下三类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如实报告并登记相关信息,同时自觉做好居家隔离。
(一)1月22日零时以后来天台的温州人员;
(二)1月22日零时以后到过温州的人员;
(三)1月22日零时以后与温州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二、符合上述三类人员如隐瞒不报而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各类责任主体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置。
天台县举报电话:12345
各乡镇(街道)联系、举报电话:
赤城街道:83911921
始丰街道:83892916
福溪街道:83811856
平桥镇:83661093
白鹤镇:83775348
坦头镇:83710223
三合镇:83078797
洪畴镇:83010015
街头镇:83030011
石梁镇:83091115
南屏乡:83799105
雷峰乡:83178030
三州乡:83630161
泳溪乡:83600003
龙溪乡:83039110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20时36分:
关于进一步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
(第12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限制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5日零时起,全市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1.医务人员驾乘车辆(需持医师证、护士证、药师证、技师证、医院工作证等);
2.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3.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物资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需持有上级或市本级通行证);
4.持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通行证明的车辆;
5.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公务”字样车辆;
6.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的人员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
二、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违反限制通行或违反交通管制相关规定处理。符合扣车扣证条件的,一律扣留。
三、运送待产孕妇、生病就医人员的车辆,以及乘坐动车等交通工具离开温岭旅客(需凭旅客订票记录)的车辆,由路面现场执勤人员确定后,允许临时往返通行。
四、实行交通管制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20时17分: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督查组)通报
(第20号)
关于两起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八要八严禁”纪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现将最新查处的两起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八要八严禁”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1.院桥镇前后郑村党员郑宏冲违反居家隔离规定问题。1月21日起,郑宏冲与从武汉返乡的儿子一家四口共同居住并被要求居家隔离。在此期间,郑宏冲不听从劝阻,通过自营的小卖部私下售卖香烟、食品,造成不良影响。2月3日,郑宏冲被党纪立案。
2.上垟乡湖滨村党支部书记、村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日成防控不力问题。何日成对该村居家观察对象的管控安排不当,造成一名留观人员失管,落实村入口卡点防控措施不到位,未要求值守人员对进出人员开展体温测量。2月3日,何日成被党纪立案。
疫情防控容不得一丝松懈,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在疫情防控的各个岗位上带头履行好各自职责,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战疫”取得最终的胜利。
黄岩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20时: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严格实施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出行,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二、出租房房东一律不得出租给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住客(原居住未返乡的住客除外),在疫情稳定前不得擅自接收新的返玉人员。
三、零售药店须建立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以及抗病毒药品的人员,一律立即抄告所在乡镇(街道)。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15时56分: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十个更严”升级防疫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7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十项更严格的防疫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更严管制交通。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椒江各卡点非椒江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二、更严限制出行。全区所有村、小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核实身份信息,发放临时通行证出行,并严格做好登记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允许每户每两天派一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更严管控严防村(小区)。一级严防村,进村道路全部封闭,出入实行24小时值守管控,除医务人员、物资配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一级严防小区,对确诊病例所在小区的楼单元实行硬隔离,其他住户严格执行每户每两天派一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的要求。
四、更严管理重点人员。近14天从湖北省、我省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返回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进行一日两次随访检测体温;凡体温异常者由包干干部第一时间上报至所在街道,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更严管理公共、经营场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对未严格按要求关停的,一律顶格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吊销经营许可证。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加油站等场所规范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更严管控婚丧事。“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白事”取消丧葬酒席,禁止鼓乐队、念佛等活动。送葬人员、进公墓和返程人数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送葬人员全程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七、更严执行复学规定。对学校未遵守复学规定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对民办学校(幼儿园)不按要求开学(开园)、社会办学机构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的,处以经营额的五倍罚款并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未经同意擅自从湖北、温州回来的教师,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对违规办班补课的在职教师一律解除聘用合同,并撤销教师资格。
八、更严执行复工规定。企业(经营户)一律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前开(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实行干部一线督查、网格化管理。实施用电在线监控,对违反规定开(复)工的企业(经营户)一律拉闸停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更严管理出租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出租房房东主体责任,落实原租户的劝返工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出租给来自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住客(原居住未返乡的住客除外);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接收新返椒人员,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更严管理医疗场所。从2020年2月4日17时起,全区范围内所有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及村卫生室 (包括西医、中医、中西医、口腔等)一律暂停营业。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要求来自温州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
报告的通告(第18号)
为严格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防控要求,鉴于温州发病率持续上升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温州来椒人员的防控管理,特通知如下:
要求以下三类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的村、社区如实报告,登记相关信息。
一、1月22日零时以后来椒的温州人员;
二、1月22日零时以后到过温州的人员;
三、1月22日零时以后与温州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符合上述三类人员但隐瞒不报而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各类责任主体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置。
各街道联系、举报电话:
海门街道:88801907
白云街道:88198007
葭沚街道:88312981
洪家街道:88019073
下陈街道:88158112
前所街道:88931088
章安街道:88788035
大陈镇:88900755
附件:椒江区各社区联系方式
(长按二维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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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14时17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13号令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域交通管制。全市域所有道路(除高速、国道、省道外)实行交通管制,在进入各镇(街道)、村社道路上设置卡点,对所有经过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除持有临海市或上级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外,一律不得放行。
二、全面封闭管理。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限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全面限制出行。市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不聚集。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四、禁止人员聚集。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公园、广场、景区等开放式场所实行物理隔离,夜间断电,所有场所全面禁止人员聚集。
五、封闭出租房屋。目前空置的出租房(包括已出租但租客未返回),即日起一律张贴封条,未经镇(街道)允许不得启用。
六、加强街面严控。公安机关加强路面巡逻,发现在外无故逗留的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七、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遵守,管好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遵守规定。对违反上述防疫规定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14时16分:
关于进一步严格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1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提升全市范围内管控措施,加强出行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外来人员一律劝返,确需进入的一律按规定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
二、从严实施村居(社区)管理。对严防严控重点村居(社区)、小区(已发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达10人以上等市指挥部认为需要的),一律予以封闭管理,人员不得进出(除有防控工作需要、物资配送或因病就医人员外),所需生活必需品由属地落实。
三、对拒不配合村居(社区)工作,不服从卡点、出入口检查,或隔离观察对象擅自外出等妨碍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严防严控重点村居(社区)、小区名单(第一批)
太平街道:学仕家园(所在幢或单元)、大业公寓(所在幢或单元)、东辉小区(所在幢或单元)、曙光公寓(所在幢或单元)
横峰街道:石刺头村
泽国镇:夹屿村、楼下张村、八份村、下郑村、东环村(万堂)、黎明村(上孚李)、新乐村(颜家)
大溪镇:新陶村、新南岙村、潘郎城市花园、岙增张村、现范桥村、流庆村
新河镇:潮未至村、锦云商业街(北小区)
温峤镇:白岩下村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月4日11时08分:
关于公布椒江区第一批
一级严防村(小区)的通告
(第16号)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村民自治和群防群控原则,我区实行分级严格防控。现将第一批严防村(小区)公布如下:
章安街道:东埭村、华景村、柏加沙村
前所街道:西浦村(朝西自然村)、道感堂村(下屋自然村)
白云街道:赤龙苑小区
对上述一级严防村实行“全封闭”管控:
一是进村道路全部封闭,出入实行24小时值守管控,除医务人员、物资配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
二是对确诊病例所在小区的楼单元实行硬隔离;其他住户严格执行每户每两天派一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的要求,车辆可以通过发放临时通行证方式出行,并严格做好登记管理。
三是落实包干干部对留观人员进行责任捆绑、“二对一”专人负责;严防范围内的人员一律居家隔离,不得集聚、串门。
四是从湖北省、我省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返回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一日两次随访检测体温;其他人员自行检测体温;凡体温异常者由包干干部第一时间上报至所在街道。
五是对疫情发生点及重点区域开展终末消杀。
六是根据实际情况,由村(社区)统一协调配送物资,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4日6时48分:
三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1号)
关于加强企业开复工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防控疫情,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市场返工潮带来的输入性风险,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20〕2号)要求,按照台州市统一安排,结合周边县(市、区)及我县当前疫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企业开复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全县各类企业原则上一律不早于2月17日24时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经过审批可以开工。
二、严格管理企业员工返工。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按照不早于2月17日24时复工的要求,必须对返工员工采取分类实施、严格控制。对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逐一劝告,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回三门;对已回来的员工,企业必须向属地乡镇(街道)、园区报告,一律由企业负责集中隔离观察14天。对其他三门外的员工,要劝阻其在2月17日前不要返回三门;对已回来的员工,要做好医学观察措施。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及管理层加强与员工的思想沟通,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三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三门县强化复工复学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三条铁规的通告
为严控疫情传播,全县各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学校(培训机构)等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市、县两级关于复工复学的有关通知通告规定(企业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前复工),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擅自提前复工复学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关停查封,对其负责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二、对本企业的三门以外员工劝阻不力,提前返回三门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予以延期复工,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实控人和具体负责人责任。
三、对企业留守人员管理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一律予以延期复工,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实控人和具体负责人责任。
三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三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关于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管理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零售药店一律不准出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的药品,同时对所有欲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对发热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劝其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伴有发热、咳嗽、全身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的患者应详细询问外出史、外来人员接触史等,做好登记备查,同时实行首诊负责制,提高监测敏感性。
三、即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由相关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全县疫情防控举报电话:83380123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热线:12315
三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22时33分: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7号令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路桥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村(居)、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居)、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
二、本村(居)、社区人员进出凭有效证件。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村(居)、社区,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湖北省、温州市等外地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一律向村(居)、社区报告。
五、村(居)、社区人员出现发热症状,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
六、村(居)、社区人员一律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不出区。
七、“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居)、社区备案。
八、村(居)、社区内所有美容美发、文化娱乐、老人协会、宗教等场所一律关停。
九、实施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房内发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82918900
路桥街道:82444794
路南街道:82435333
路北街道:82527048
螺洋街道:82350758
桐屿街道:82335515
峰江街道:82688122
新桥镇:82660000
横街镇:82655012
蓬街镇:82720303
金清镇:82881003,82884003,82885086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20时59分: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2号)
关于基层网格量化细化闭环疫情管控的
通 告
围绕“管控力大于传播力、防控速高于传播速”的目标,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的作用,强化网格内的全民动员力、隔离执行力、随访监测力、人群管治力、舆情管控力、生活保障力,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落实落细落小防疫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充实网格管理力量
网格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由驻片乡镇(街道)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专职网格员、流管员、责任医生、公安民警等组成,主要负责网格内重点人员的摸排、登记、留观、劝阻、信息上报等工作,实现任务落实到网格、力量集中到网格、责任捆绑到网格、信息联通到网格。目前,我区910个网格完成责任捆绑,共计7370人次。
二、明确网格工作内容
(一)实行疫情防控“洗楼”行动。严格按照《排查人员行为规范》,对网格内所有人员进行排查清零,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做好隔离人员的登记上报工作,建立责任捆绑清单。
(二)做好硬隔离人员网格包干。根据《居家隔离观察点包干干部行为规范》,居家隔离观察点包干干部必须在工作时佩戴口罩,做好3对1防控措施(农村家门口要拉上警戒带,贴上标识;小区楼道口、门口要贴上标识);必须每天2次记录隔离人员体温情况,有异常立即报告;必须在隔离期帮助隔离家庭采购生活必备的相关物资。
(三)做好网格巡查情况上报。对网格内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人群集聚现象及时劝阻,对违法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相关通告规定的情形,立即上报至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四)做好上门入户宣传工作。上门入户发放告村民书等资料,宣传好防疫部门相关政策和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宣传。
三、强化网格责任意识
(一)明确工作责任。网格内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要注重网格内统筹领导、协作配合和组团管理。
(二)加强自身防护。网格内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向上级反映物资需求情况,尽量避免与高风险人员近距离接触。
(三)强化保密责任。各网格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保护隔离人员的信息,防止信息外流引起社会恐慌,推动形成疫情共防共治的良好社会局面。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20时24分: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关于发布房屋出租有关规定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行为,特通告如下:
一、疫情稳定前,出租房主一律不得新接纳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住。
二、现有空置出租房一律张贴封条,市外租住人员须有相关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或属地乡镇(街道)认为应居家观察的方可入住。
三、新租住人员一律登记健康基本情况,填写前14天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身体健康情况。
四、出租房房东必须核实承租人是否与实际居住人一致,不一致的一律予以处罚。
五、出租房主对租户为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隐瞒不报,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19时30分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二、从严实施村居(社区)管理。所有城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内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村(居)民凭身份证进出。
三、从严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进入台州各卡点非台州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对其他确需返台(如在台工作、生活、学习等特殊情况)的人员,一律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自返台日算起)。
四、从严管理出租房。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出租房房东主体责任。出租房房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出租给来自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住客(原居住未返乡的住客除外);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擅自接收新的返台人员。
五、从严教育管理。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15时14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2号令|全市各村庄实行分级严格防控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按照村民自治和群防群控原则,根据临海实际,将全市各村庄划分为三个等级,实行分级严格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防村分级标准
一级严防村:
1.已发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庄(自然村、区块);
2.密切接触人员达10人及以上的村庄(自然村、区块);
3.市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认定的。
二级严防村:
1.与发生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村紧邻的村庄(自然村、区块);
2.密切接触人员达3人及以上的村庄(自然村、区块);
3.镇(街)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认定的。
三级严防村:
无上述情况的村庄,进行严密观察管控。
等级的认定,根据各村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等级变动与解除日期以市级指挥部确定、镇(街)指挥部通知为准。
二、严防村分级管控要求
一级严防村:实行“全封闭”管控
1.进村(自然村、区块)道路全部封闭,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管控,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除有防护工作需要、物资配送或因病就医人员外),确因工作需要离临,且体温正常的人员只出不进。
2.对密切接触人员或重点区域(涉及湖北、温州等)人员一律居家隔离,建立管理小组,与留观人员责任捆绑,进行专人盯防,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指南(试行)》要求。
3.其他村民一律居家,不得集聚、串门。感觉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第一时间上报至镇(街)、村干部。
4.由卫生部门对疫点及相关区域开展全面消杀。
5.落实配送公司根据村民需求进行生活必需品的配送,每户居民只能派出1人戴口罩在规定时间进行采购。
6.关停全村所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市指挥部相关的令和通告。
二级严防村:实行“半封闭”管控
1.进村道路全部封闭,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管控,非本村常住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其他人员进出一律登记和检测体温。
2.对密切接触人员或重点区域(涉及湖北、温州等)人员一律进行居家隔离,建立管理小组,进行专人盯防,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指南(试行)》要求。
3.其他村民不串门、不聚集,减少外出,出家门一律要戴口罩。
4.及时报告发热病人。
5.严格执行市指挥部相关的令和通告。
三级严防村:实行严密观察管控
1.由各村自行组织对进村口实行管控,人员进出实行登记和体温检测。
2.对密切接触人员或重点区域(涉及湖北、温州等)人员一律进行居家隔离,建立管理小组,进行专人盯防,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指南(试行)》要求。
3.其他村民不串门、不聚集,减少外出,出家门一律要戴口罩。
4.严格执行市指挥部令和通告。
第一批一级严防村、二级严防村名单
(截至2月3日12:00)
一级严防村(6个)
杜桥镇:横岸村、西坑村、汾东村、河东村
涌泉镇:后泾村
白水洋镇:埠头村
二级严防村(4个)
杜桥镇:新湖村、上墩头村
沿江镇:长甸村
大洋街道:六角井社区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12时:
关于零售药店一律不准
出售“发热”“咳嗽”等药品的通告
(第7号)
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零售药店一律不准出售适应症含“发热”“咳嗽”等内容的药品,同时对所有欲购买药品人员测量体温,对发热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劝其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伴有发热、咳嗽、全身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的患者应详细询问外出史、外来人员接触史等,做好登记备查,同时实行首诊负责制,提高监测敏感性。
即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法,由相关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全县疫情防控举报电话:0576—83881049
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热线:12315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3日11时24分: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全区实施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3号)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随着节后返程高峰、复工复学复岗潮的到来,全区防控工作到了最紧要的关头。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椒江各卡点非椒江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二、从严限制市民出行。更加严格地执行“全民不出门”行动,允许每户每两天派一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三、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村(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
四、市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政府机关、超市、菜市场、电梯等机构和公共场所、空间拒绝不戴口罩者入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五、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小区,病例所在楼单元实行硬隔离,属地街道要做好生活保障。整个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要向单位请假,一律实行居家隔离,严格执行每户每两天派一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的要求,车辆可以通过发放临时通行证方式出行,并严格做好登记管理。
六、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集聚性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绿道集聚健身等。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其中,对违规组织、参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对违规组织、违规参与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停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得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人选;对违规组织、参与的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停职处理。
七、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上述管理,不听从劝阻,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温馨提示: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疫区返椒人员必须居家隔离14天,戴好口罩,必须服从隔离管控要求,不得离开居住场所、不得故意隐瞒症状、不得和家人近距离接触、不得招呼亲朋好友上门走动。如有乏力、干咳、发热等症状,拨打120到台州市立医院就诊,严禁乘坐公共汽车或出租车,经血液检测为阴性的,也必须隔离14天。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热线:400-800-9585
24小时公众医疗咨询电话:89025538。
2月3日10时15分: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4号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
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进入关键期,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台州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市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临海各卡点非临海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三、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在村(社区)、小区内采购生活急需物资(相关生活急需物资由政府统一配送)。
四、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五、严格遵守临海市1-11号令中关于严禁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自觉不出门,坚定信心,万众一心,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2月2日: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关于在全区实施出行管控的通告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进入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出行。市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黄岩各卡点非黄岩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区内出租车一律暂停营运。
三、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由属地及相关部门做好生活保障。其余村(居)、社区等,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就近采购必需生活物资。
四、全区所有药店门店暂停发热降温药品的销售。发热人员要按照分类诊疗原则,到相应的医院进行检查。(关于调整区内发热门诊接诊对象范围的通知)
五、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集聚性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绿道集聚健身等。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其中,对违规组织、参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对违规组织、违规参与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停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得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人选;对违规组织、参与的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停职处理。
七、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上述管理,不听从劝阻,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自觉互相监督,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0号)
关于对院桥镇实行全区域管控的
通 告
按照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2月3日零点起,对院桥镇区域全面实施封闭管理。管控期间,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镇内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外出;除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该区域。严格落实群防群控措施,村(居、社区)内人员一律居家,不得集聚、串门、走动。
对违反规定的,公安部门将按照《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知》中“七个一律”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一律严肃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执行!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此前消息:
关于在温岭全市实施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0号)
当前疫情防控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市民出行。市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进入温岭各卡点对非温岭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
三、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者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四、严禁人员聚集,严肃处理打牌、打麻将等聚集活动,严禁一切聚集性的活动,包括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
五、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律严肃问责。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自觉不出门,坚定信心,万众一心,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8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上级要求,决定自2月3日零时起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从严实施人员流动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出行。全县人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公务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出门。
二、从严实施管理。所有城区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口,村居内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村(居)民凭身份证进出,进入必测体温。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居、小区等重点区域,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或者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三、从严交通管制。进入仙居各卡点的,对非仙居籍人员一律劝返,执意来仙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从湖北、温州、温岭、黄岩等重点区域返回的仙居籍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对从非重点区域返回的仙居籍人员,无身体不适症状、确需返仙(如在仙工作、生活、学习等特殊情况)的人员,做好家庭情况、住址、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登记,由乡镇街道负责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自返仙日算起)。
四、从严依法打击。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从严从重打击。
五、从严问责处理。对违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停职处理。对违规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停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得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人选。
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此前消息: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令
为进一步防控疫情,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市场返工潮带来的输入性风险,路桥区内各企业、市场不得早于2月17日24时前复工、复市,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请各企业务必通知本企业所有员工,凡是目前(2020年2月2日)不在路桥的员工,在未收到企业通知前不得返回路桥。若企业未劝阻到位,将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擅自返回的员工由企业自行安排隔离,实施14天医学观察。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当前路桥区疫情防控已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进入路桥各卡点的非路桥籍车辆、人员一律劝返。
二、市民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政府机关、超市、菜市场、电梯等机构和公共场所、空间拒绝不戴口罩者入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三、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员劝导村居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14天内有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必须及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或所在镇(街道)反映。对故意隐瞒不报或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路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2918900
路桥街道:82444794
路南街道:82435333
路北街道:82527048
螺洋街道:82350758
桐屿街道:82335515
峰江街道:82688122
新桥镇:82660000
横街镇:82655012
蓬街镇:82720303
金清镇:82881003,82884003,82885086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配合支持,自觉做好防护,坚定信心,万众一心,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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