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路桥区纪委、路桥区监委对路桥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徐长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长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卡;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徐长海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中共路桥区纪委、路桥区监委决定给予徐长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徐长海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徐长海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作了深刻反思和剖析,认为自己理想、信念松动,思想滑坡,人生观、价值观逐渐扭曲,贪图享乐思想滋长,导致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徐长海表示真心认错认罪、悔错悔罪,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徐长海简历
徐长海,男,汉族,1969年6月3日出生,台州市黄岩区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黄岩区头陀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路桥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助理审判员、经济庭审判员、路桥人民法庭审判员、副庭长、新桥人民法庭庭长、审监庭庭长、监察室主任、金清人民法庭庭长、民三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