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公安局历时三年,破获一起利用手机分期付款的漏洞套现的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80余万元。近日,某金融有限公司台州区域经理唐先生专程赶到天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送来一面锦旗。
周某,22岁,天台人,高中毕业后就开始打工,开销大,工资少。一次偶然机会,周某认识了比他年长几岁的洪某。
后来,周某向洪某借了几千块钱,承诺给洪某比较高的利息。但是周某逐渐还不上洪某的钱了。
洪某急了,于是他给周某指了一条赚钱的“明路”。
洪某称,他认识一些手机店的老板,很多手机店和网络金融公司都有合作关系,去买手机时,不需要马上付款,只要跟金融公司签订协议,就能享受分期付款。
洪某指导周某,可以叫来一些人,通过和网络公司签约去买手机,网络公司会实时把卖手机的钱打给手机店老板,这时只要给手机店老板和叫来的人一点好处费,跟老板说好手机不拿走,每个月的分期款自己也会按时打,那么这个钱就能顺利拿走。
在洪某的“指导”下,周某第一次就成功拿到2万多元。周某拉来的人越来越多,钱花了,分期付不上了,最后他只能拿着手头的钱跑路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几个朋友碰面后发现大家都被坑了,于是一同来到天台县公安局报案。
民警根据线索,走访调查了10余家手机店,发现受害人有70余名,涉案网络公司7家,涉案金额80余万元。这些受害人基本上都是十八九岁,刚出社会的年轻人。
周某和洪某随即落网。最终,周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个月,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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