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夏逸凡)爸妈老了,小区也老了。
膝盖老了,楼梯也老了。
时间不饶人,近年来,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的需求开始愈来愈强烈,群众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诉求和呼声也愈来愈强烈。
不过,由于加装电梯工作存在群众意见难统一、审批繁杂、投入较大、专业性强等问题,推进难度却不小。临近年底,为了办好这件民生实事,今年台州市到底做了哪些工作?
今年6月6日,台州市建设局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加装电梯的责任主体、加装条件、加装程序和保障措施。随后,椒江、黄岩、临海、温岭、玉环等县(市、区)相继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为当地加装电梯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加装电梯工作困难重重。其中包含三个主要问题:“实施主体是谁?”“加装程序怎么走?”“钱怎么算?”。今年以来,台州市积极探索,解决了这三个问题。
①明确实施主体:
确立“业主主体”的原则,由业主自行对加装电梯方案、加装资金分摊、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电梯选型、设计施工单位确定等进行协商,作出决策。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幢、单元或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幢或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幢或本小区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书;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书;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②简化加装程序:
台州市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定性为特种设备安装行为,在加装电梯实施程序上能简则简。
项目实施程序为:提出申请→联合审查→实施加装→使用登记,即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申请人持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加装电梯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加装电梯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公示情况)向属地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建设部门受理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发出并联审查意见书,相关部门在收到并联审查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由建设部门在综合本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联合审查意见,申请人获准加装后即可委托施工。
③积极筹措资金:
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市区范围内加装电梯政府按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县(市)参照市区补助标准自行确定。涉及管线迁移所需的费用由相关管线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加装电梯已完工4台,在建19台,已审批待开工6台,处于公示阶段的有4台。
但是从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看,存在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还未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有的还没有加装电梯开工项目。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2020年针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台州市又将有哪些动作呢?据了解,2020年,台州市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铺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话说回来,想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①既有住宅应位于国有土地上,并符合加装电梯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②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书,确定建设资金筹集和分担方案、电梯运行和维护维修费用分担方案,并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
③申请人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并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④申请人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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