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2月11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范伽溢 赵新萌)据台州海警局消息,近日,台州海警局查处一起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案,该局责令相关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5万元行政处罚。据悉,该案系浙江海警局成立后查处的首起海洋行政案件。
现场检查
2019年11月中旬,台州海警局执法人员在三门县浦坝港附近海域巡逻时,发现有一船舶正在往海里倾倒废物,立即对该船进行登临检查。
经调查核实,该船由台州市黄岩某公司雇佣,在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11月9日和11日先后向海域倾倒废物约2000吨和700吨。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
责令其将废物挖出
通过固化相关证据,12月6日,台州海警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台州市黄岩绿色建筑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公司将所倾倒废物挖回,还原所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台州海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加强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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