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张一平(绰号“朝宝儿”)等22名被告人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等15项罪名。该案系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
庭审现场
此案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路桥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参与庭审并制定了详细的审判保障预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上世纪90年代,被告人张一平因打架凶狠不计后果,讲江湖义气等原因,在仙居县有一定恶名。后纠集同乡、社会闲散人员,发展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一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成员人数达二三十人。
该组织依仗自身的黑恶影响力,有组织的通过实施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自2005年9月以来,被告人张一平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破坏选举等犯罪活动28起,违法活动8起,借助组织恶名和影响力,把持某村基层政权、垄断采砂、园区建设等行业或区域,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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